一、项目名称:**城镇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路(**大街至潍高路段)工程审计项目B包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
项目编号、标包:****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6.7000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城镇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路(**大街至潍高路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大街以南,潍高路以北,东青路以西,南北以织女河桥为界,全长约6.4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6米,主要实施提升主路面、人行道(绿道)、绿化提升、雨污分流、道路照明、沿街外立面改造等内容。本审计项目包含设备费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内容及造价、设计变更、材料价格等进行审计。本项目分A、B两个包;A包为**城镇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路(**大街至潍高路段)工程审计初审;B包为**城镇基础设施更新提升项目**路(**大街至潍高路段)工程审计复核。每包确定一家中介机构。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 1、承接主体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承接主体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评审时按要求提供); 3、承接主体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承接主体参与本项目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 4、承接主体须具备满足评审文件各项要求的条件和全面履约的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5、承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承接主体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购买主体、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购买主体、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承接主体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主体,****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7、法律法规及竞争性评审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承接主体可参加一个或两个分包,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分包。 (二)应提交材料:承接主体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及加盖承接主体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承接主体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标书代写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6-06-05至2026-06-09(**时间)。
2、地点:****商务中心一楼东侧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女士
2、联系方式:0546-****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