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勒泰市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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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市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6-04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市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阿****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市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市巴里巴盖乡巴里巴盖村,行政区划隶属**地区**市管辖。项目西北侧568m、西侧1242m、东侧1265m零散分布少数牧民民宅。填埋场道路距离巴里巴盖乡约7公里,距离萨尔胡松乡14公里,距离切木切客镇7公里,中心地理坐标为E87°40'49.841";N47°29'33.420"。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体为填埋库区工程,总占地面积为4823m2,总库容8万m3,由西向东分别为填埋一区和填埋二区,库区边沿至库底挖深8m;浆砌块石结构垃圾坝,坝轴线长92.30m,最大坝高2m,坝顶宽度2m,坝顶高程为504.80m;沿填埋库区地势较高处布置截洪沟(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

沿填埋场围堤外侧地势较高处布置排水沟(按10年一遇降雨标准设计);防渗系统、填埋场防渗漏监控系统、气体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监控系统(设5个监测井及封场覆盖系统、1座密闭式渗滤液收集池(容积为200m3)、1座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50m3)。辅助工程为门卫室1座、办公室及配套设施、消杀车间1座(均为成品采购)及地磅等;**进场道路100米、环场道路332米;填埋库区四周设置防飞散网,总长约255m,高度2.5m,用于防止轻质垃圾;场区外围设置铁艺围墙,总长约422m,用于场区安全管理和隔离;管理区及库区周边绿化面积约2335m2。****管理站区设生活用蓄水箱1座(容积10m3)。办公区冬季供暖方式为电采暖。项目服务范围覆盖萨尔胡松乡、巴里巴盖乡、切木尔切克镇及周边7个村。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6.2t/d,服务年限10年。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公顷(10000m2)。总投资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9%。

二、根据******公司编制的《**市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阿****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市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阿市发改投资〔2025〕160号)、******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阿市自然资****012025XS0015S01)等相关文件,本项目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划定施工边界、控制施工范围,不得越界扰动;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不得随意离开运输道路行驶,以防破坏土壤,加剧土地沙化;表土剥离集中堆存并防护,后期用于生态恢复;库区开挖应采用“分区开挖、随挖随填”的作业方式,避免一次性形成过大面积的裸露边坡。每完成一个施工分区,及时进行边坡修整和压实;施工结束及时清理平整场地、覆土复绿,防止土地沙化。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减少人为因素对植被的破坏,严禁捕猎鸟类及野生动物。运营期严格控制扰动范围,保护周边原生植被;加大厂区绿化,场区绿化选用本地耐旱物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做好物料堆放场分区防渗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不得外排;施工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定****处理厂;施工区设置临时截排水及沉砂设施,防止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监督管理,车辆冲洗平台四周设导流沟,冲洗废水经导流沟自流进入渗滤液收集池(200m3)与垃圾渗滤液暂存后,定期采用密闭罐车转运至****填埋场****处理站处置,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移动式环保厕所收集,定期清运至****处理厂处理。完善库区雨污分流、截洪排水系统,防洪标准满足50年一遇要求,减少雨水进入填埋区。生活污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三)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垃圾填埋库区、垃圾坝、截污坝、渗滤液收集池属于重点防渗区,拦水坝属于一般防渗区,其余建设区域属于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应采取一般地面硬化。强化源头管控与防渗巡检,定期对生产设备、污水管道、渗滤液调节池等相关设施及建筑进行检修与维护,防止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及渗滤液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建立监测台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落实施工建设“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施工现场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及土方全覆盖、定期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苫盖;运输车辆密闭加盖、出场冲洗,严禁遗撒;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选用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尾气排放。运行期配置洒水车1辆,填埋作业期间对作业面、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天,干燥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次,洒水覆盖范围包括填埋作业区和场内运输道路;冬季采用抑尘剂喷洒作业面增加垃圾压实密度,减少松散表面;严格执行垃圾当日填埋、当日覆盖,减少裸露垃圾面积,并定期喷洒除臭剂;覆盖用土备料场四周设置挡风墙(高度不低于2m);土料堆放高度不得超过3m,堆土表面采用防尘网苫盖,定期洒水保湿;运输车辆密闭或苫盖严实,限制车速,出口处设置简易冲洗设施,减少车辆带泥上路;库区设置不低于2.5米防飞散网,控制轻质垃圾飘散;填埋气通过导气石笼导出后直接排放,须执行《****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24)相关要求,甲烷浓度超标时安装甲烷报警及自动燃烧装置,确保场区甲烷浓度须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相关要求;渗滤液调节池全密闭,减少恶臭无组织排放,落实消杀措施,定期喷洒药剂,控制蚊蝇鼠虫滋生;在管理区、填埋库区周边种植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10m)。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限值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垃圾填埋区颗粒物排放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监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夜间22:00至次日08:00禁止施工;运输车辆减速、禁鸣,优化运输路线与时间。施工噪声管理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作业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不进行高噪声作业;场区限速禁鸣,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填埋场覆盖用土,不得随意弃置;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无法利用部分合规清运处置;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填埋处置。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渗滤液处****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外排。加强场区管理,及时清理散落垃圾,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处理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垃圾填埋须符合《****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相关标准要求。

(七)落实封场后的环境管理。填埋场服务期满后,严格按照规范实施终场覆盖、防渗、排水及生态恢复,封场后持续开展环境监测与维护。封场系统应控制坡度,以保证填埋堆体稳定,防止雨水侵蚀。终场依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相关要求进行封场覆盖、绿化生态恢复。封场系统的建设应与生态恢复相结合。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加强地下水水质监测。定期检测防渗衬层、渗滤液导排系统完整性和有效性。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编、评估和备案,建立严格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队伍建设,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配备应急物资。

四、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本项目建成后,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实施排污口规范化设置与管理;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严格按证排污。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6月3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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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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