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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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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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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魏善庄镇李家场村村东南2600平方米场院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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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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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DX/04-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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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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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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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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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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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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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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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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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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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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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有农产品销售摊位34个,归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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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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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魏善庄镇李家场村村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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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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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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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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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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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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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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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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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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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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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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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期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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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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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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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符合本镇域规划及**市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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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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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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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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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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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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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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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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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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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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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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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总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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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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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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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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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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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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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周期(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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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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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牌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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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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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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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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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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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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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期限(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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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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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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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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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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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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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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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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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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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交所保证金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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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公司
开户行:****银行****中心区支行
开户行简称:****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011********00019183
行号:402****01192
备注:****工作局对**市交易场所交易资金监管要求,****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交所”)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接受****公司规范监管。****公司由**市金融局批复成立,为**市各类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资金统一结算、客户资金存管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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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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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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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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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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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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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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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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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2.租金标准:每年474500元,向村集体缴纳租金,承租方经营所需的水、电、燃气费用自理(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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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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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须为**市**区范围内注册的企业,经营范围须包含:食用农产品零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企业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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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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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2.出租面积:2600平方米(最终以实际测量为准); 3.出租用途:需符合本镇域规划及**市最新产业禁限目录要求; 4.项目四至:**地,南至庞安路,西至环村东路,北至文兴路(以最终测绘结果为准); 5.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具体日期以实际签合同为准); 6.场院内配套有农产品销售摊位34个,归村集体所有,场院日常由**市**区****经济**社统一运营管理,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村镇各项管理规定,不允许私自拆除或未经审批私自**、改建、扩建违章违法建筑; 7.目前我社正严格按照镇村资产管理制度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稳步推进34个农产品销售摊位资产入账备案相关工作; 8.经******局相关部门审议核实,本场院地块相关情况如下:该地块暂未办理占地手续,未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无违法占地案件查处情况、无信访等不良记录情况; 9.经初步核实,该地块建设前一年(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分别为园地、其他农用地、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三调”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202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复核结果仍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属性完全适配本次资产出租的经营用途要求; 10.本项目租赁周期内,若遇国家、市区、镇级层面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政策变更、****政府征收征用等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因素,导致本场地用地性质、使用功能发生变更,无法继续开展原有经营活动的,****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单方面变更或终止租赁合同,不视为出租方违约; 11.综上所述,本次李家场村场院资产出租项目,权属清晰、用地合规、无权属纠纷及不良记录,各项条件均满足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拟采用公开挂牌的方式组织开展出租交易工作; 12.原合同于2026年7月7日解除,或出让方与新承租方就本出租标的签订新租赁协议,原合同自然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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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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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贺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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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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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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