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昌海生物分公司合成维生素E工艺优化及技改提升项目

审批
浙江-绍兴-越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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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93940P王红卫
李祥生**省**市越**
**省****新区沥海街道畅和路5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合成维生素E工艺优化及技改提升项目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省**市越** 沥海街道畅和路58号
经度:120.688150 纬度: 30.132060****环境局
2025-01-24
绍市环滨备〔2025〕1号****
2025-04-282000
80****
913********593940P****
913********593940P**环质****公司
913********011338J2025-05-27
2025-05-282026-05-27
2026-04-272026-05-27
https://www.****.top/news/details/129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零土地”技术改造)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合成维生素E技改项目,即维生素E产品生产能力将由目前的20000吨/年提升至36000吨/年,其中饲料添加剂DL-α-生育酚乙酸酯产能35000吨/年,食品添加剂维生素E(dl-α-生育酚)产品产能达到1000吨/年,年副产4200吨醋酸。年产150吨四氢芳樟醇、50吨二氢-β-紫罗兰酮、70吨乙酸异戊酯。年产150吨四氢芳樟醇、50吨二氢-β-紫罗兰酮、70吨乙酸异戊酯已建成并完成了试生产。年产3600吨合成维生素E技改暂未建成。
年产36000吨合成维生素及年副产4200吨醋酸还在建设当中,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先行验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详见环评报告已建项目年产150吨四氢芳樟醇、50吨二氢-β-紫罗兰酮、70吨乙酸异戊酯工艺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园区现有废水处理系统。昌****处理中心设计处理能力8000t/d,目前实际建设规模6000t/d,采用“混凝气浮+MSBR+BAF+MBR+气浮”工艺,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排入绍****公司。2.废气处理依托企业现有废气治理设施。含氢废气经车间喷淋预处理后送在建TO焚烧炉焚烧处理,最终通过35m排气筒排放;其他工艺废气经车间喷淋预处理后送RTO焚烧炉或TO焚烧炉焚烧处理,最终通过35m排气筒排放。3.固废依托厂区VAR焚烧炉。4.依托现有。****公司厂区现有3处危废仓库,占地面积分别为760m2、520m2、450m2。均与环评一致,TO炉已于2026年1月投入使用,废气经车间喷淋处理后,可进入RTO焚烧炉或TO焚烧炉。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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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98.3986 0.0232 101.2889 1.0257 0 97.396 -1.002
491.993 1.172 506.44 5.1284 0 488.037 -3.956
34.44 0.008 35.45 0.359 0 34.089 -0.351
0 0 0 0 0 0 0
59.039 0.0139 60.773 0.6667 0 58.386 -0.653
0 0 0 0 0 0 0 /
68.964 0 74.148 0 0 68.964 0 /
207.694 0 231.022 0 0 207.694 0 /
25.65 0 26.737 0 0 25.65 0 /
79.687 0.0292 96.772 0.88 0 78.836 -0.85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系统 《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 依托现有工程,与环评一致。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昌****处理中心集中,昌****处理中心设计总处理规模8000m3/d,目前建设规模6000t/d,采用“混凝气浮+MSBR+BAF+MBR/气浮/沉淀”工艺,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排入绍****公司。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3~7.4,各污染物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COD 382mg/L、BOD5 88.7mg/L、悬浮物27mg/L、总磷5.69mg/L、总氮27.8mg/L、氨氮2.43mg/L、AOX 0.094mg/L、氯离子1.74×103mg/L。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COD、BOD5、SS、TP、TN、氨氮、AOX排放浓度均符合《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923-2014)表2中的间接排放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RTO、TO焚烧炉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RTO焚烧炉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试生产期间RTO正常运行;改建TO焚烧炉于2026年1月投入使用,可同时处理含氢尾气和VOCs有机废气,废气处理能力30000Nm3/h,可分流处理进入RTO焚烧炉的VOCs废气。 RTO焚烧炉出口各污染物两个监测周期内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二氧化硫18mg/m3、0.465kg/h,氮氧化物73mg/m3、0.863kg/h,硫化氢0.30mg/m3、9.69×10-3kg/h,氨1.64mg/m3、5.48×10-2kg/h,非甲烷总烃49.8mg/m3、1.50kg/h,甲醇<0.08mg/m3、<2.62×10-3kg/h,颗粒物1.9mg/m3,4.82×10-2kg/h,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0.0012TEQn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416(无量纲)。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排放限值的要求。TO焚烧炉出口各污染物两个监测周期内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二氧化硫23mg/m3、0.194kg/h,氮氧化物100mg/m3、1.05kg/h,颗粒物1.6mg/m3,2.56×10-2kg/h,硫化氢0.009mg/m3、1.37×10-4kg/h,氨0.79mg/m3、1.42×10-2kg/h,非甲烷总烃1.10mg/m3、0.58kg/h,甲醛<0.25mg/m3,<3.42×10-3 kg/h,氯化氢0.07mg/m3,7.92×10-3kg/h,光气<0.24mg/m3,<3.29×10-3 kg/h,甲醇<0.08mg/m3、<1.30×10-3kg/h,乙酸乙酯0.67mg/m3、7.36×10-3kg/h,丙酮2.03mg/m3、2.23×10-2kg/h,甲苯0.025mg/m3、1.92×10-4kg/h,氯苯类<0.07mg/m3,<9.59×10-4 kg/h,苯系物0.094mg/m3、9.73×10-4kg/h,二氯甲烷<0.3mg/m3、<0.56×10-2kg/h,乙腈<0.5mg/m3、<0.69×10-2kg/h,二噁英最大排放浓度0.0079TEQn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416(无量纲)。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排放限值的要求。与本次验收项目有关的特征因子为甲醇和非甲烷总烃,其余指标为《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与全厂废气污染物相关的指标,为测试TO炉废气处理性能。
2 VAR-1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 依托现有VAR-1:TO炉未投用前,含氢尾气进入VAR-1处理 VAR-1焚烧炉出口非甲烷总烃两个监测周期内最大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别为1.49mg/m3、1.23×10-2kg/h,甲醇<0.08mg/m3、<7.24×10-4kg/h,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浓度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隔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落实了减震、隔噪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四周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52~64dB(A),夜间为48-54dB(A),东侧、西侧和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南侧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2、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昌****处理中心; 3、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4、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5、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均应满足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要求。 1、“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2、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昌****处理中心; 3、厂内的地面已做好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 4、本项目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5、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均应满足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企业在项目实际运行中可根据物料性质、焚烧炉运行情况、处置经济型和便利性等综合因素选择厂内焚烧或委托处置。****公司现有2台VAR焚烧炉设计处置规模为35762.4t/a(108.4t/d),昌海生物现有1台裂解炉设计处置规模为2400t/a(8.0t/d)。 现有VAR-1/2焚烧炉处理能力23610吨/年,2025年危废处置量16579吨(其中含对外经营量2644吨),VAR-1/2焚烧炉有富余能力处置本项目废液。根据调查,两台VAR焚烧炉运行稳定,焚烧废气达标排放。 蒸馏残液、废机油在VAR-1/2厂内利用;废催化剂、废包装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经营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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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更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焚烧、危废仓库和事故应急池均依托现有工程;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设施,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供热系统、供电系统、冷水站、空压站、罐区等。与环评一致,**TO炉于2026年1月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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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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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淘汰现有番茄红素项目(已批未建)T淘汰番茄红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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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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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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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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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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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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