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清单
质量要求
水泥稳定碎石质量要求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中关于水泥稳定土类基层的要求,并满足有关质量、安全环保检测标准要求、行业标准及买方提供相关设计图纸要求,如果有新标准,执行最新标准。卖方免费提供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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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数或检验项目
生产用粗集料为石灰岩,不得有花岗岩、石英岩、**石等石料,不得含有山皮石、树皮、树根等杂物。生产用水泥强度等级为42.5MPa,且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的相关要求。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应大于6h且小于10h。水泥稳定碎石7天龄期应能完整取芯且无侧限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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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
1.质量验收方式:材料进场,买方对进场水稳进行质量抽检,出具合格检测报告后进行结算。
2.数量验收方式:按实际过磅数量进行结算。在供应过程中,买方进行随机过磅抽检。若过磅数量出现正偏差,按照实际送货单进行结算;若出现负偏差,按照抽检过磅数量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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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1.送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并验收合格、开具全额发票挂账后,两个月支付结算额的50%,当年底前付至结算总额的70%,次年年底付至结算总额的97%,剩余3%自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内结清。
2.买方按照下列优先顺序的支付方式向卖方支付全部货款:①供应链金融;②银行或商业承兑;③实物抵顶;④现金或支票、本票,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贴息、过户、权属证件办理、税费、保险等)由卖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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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及送货地址
1.报价包含内容:产品报价为含税单价,价格包含生产、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交货至买方前的安全保护措施、装卸、质保期服务(自实际使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伍年)以及与货物相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2.卖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须注明税率,且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材料品目、价款等内容与实际相符。
3.报价有效期为 2026年06月04日至2026年06月07日下午15:00。
4.送货地址:****市高新区崇文大道与东二环交叉口东南附近。
5.联系电话:176 6041 1666。
6.卖方负责承担运输、装卸过程中一切风险,运输、装卸过程中,若造成买方、卖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卖方全部负责。
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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