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别提示:本次转让的2套房产存在欠缴物业费情况,具体欠费金额请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参与项目前与本次****公司核实明确,并研判受让该房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最终受让方受让后,标的资产交付前欠缴的物业费须由最终受让方承担。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标的1位于**市**阿镇博源**湾17号楼-2-17西-2室、标的2位于伊旗阿镇达尔扈特街西博源**湾18号楼1联1号。不动产权证书齐全。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等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不存在抵押情况,处于闲置状态。《不动产权证》证载土地性质为出让,共用宗地面积63360.92m2。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房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评估报告、权属证明等资料全部内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3、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刘昕辰,联系电话:133****7000。 4、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5、披露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等文件在****(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标的交割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按公告约定处置。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在将款项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款项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