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高新区、示范区应急救护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干部职工人身安全,提升突发疾病应急救护能力,拟购置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机)1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机)
(二)采购数量:1台
(三)设备用途:用于辖区内公共场所应急急救配置
(四)采购预算:本次采购半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机)采购预算上限为≤12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
(四)参加此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三、设备技术要求
(一)设备应为AED机领域知名品牌,产品符合国家医疗器械相关标准,持有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原CFDA);具有便携性,可手提携带。
(二)设备可自动识别、智能分析患者心律,支持成人/儿童模式切换、联网定位、语音提示、动画演示、电极片粘贴方式人形示意图等操作指引功能,适配非专业人员使用;设备待机时长不少于5年,充电放电次数≥200次;低电量报警状态下,仍可支持最大能量放电不少于6次。
(三)设备应具备自检功能,能够定期自动检测设备状态,并提示更换电极片和电池;设备应具有根据自检结果故障显示功能。
(四)设备具备数据存储功能,可完整记录设备使用时间、使用次数、除颤能量等数据;支持数据上传至电脑终端,可回放心电图波形、生成完整事件报告。
(五)设备应具备防水、防尘、抗震等性能,适配室内外公共场所复杂使用环境;设备正常工作温度区间为-5℃~50℃。
(六)采用双相波除颤技术,成人最大除颤能量360J,儿童最大除颤能量100J;支持能量自动递增,首次除颤未成功时,首次除颤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或后续电击使用更高级别能量。
(七)原装电极片有效期≥60个月。
(八)设备内置4G通信模块,方便后期设备实现联网在线管理。
四、报价需提交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NMPA,原CFDA)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提供“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信息查询页面截图,证明未列入相关失信名单(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报价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详细报价清单,列明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总价、质保期限等内容(加盖公章)。
(五)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六)所有报价文件无论是否入选,均不予退还。
五、评审方式
报价截止后,****小组对有效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提请局党组会议审议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结果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逐一另行通知。
六、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提交时间:2026年6月3日——2026年6月5日
提交地点:乌****示范区疾病预防控制
联系人:浩日娲
联系电话:0483-****586 151****3489
七、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供应商应在询价结果公告发布后,按照要求与****签订采购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