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业务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监理业务车辆租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日 期:2026年6月4日
1. 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就****监理业务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为保障监理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项目监理工作用车需求。项目计划租赁一批适用监理工作的车辆(具体数量以招标人下达的需求书为准),车龄均在5年以内,以适应监理现场的路况及人员乘坐需求(车辆进场前须经招标人审核、验收同意)。用车场景主要包括监理现场巡检、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及资料传递等,涉及**省内各地市高速路段,要求车辆性能稳定,司机驾驶技术娴熟。
2.2招标内容
| 序号 |
车价及排量要求 |
租赁数量、 时间 |
最高综合单价限价 (元/辆/月) |
| 1 |
车身价控制在8万-18万之间(不含车辆购置税),排量1.5-2.5升,具体提供车型及排量要求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
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需求书为准 |
不含税单价:人民币10091.74元/辆/月,单个合同租赁车辆含税总价暂定为人民币****000.00元,最终合同总价以实际发生为准。 |
注:
(1)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五章《采购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本项目的单价固定不变,不因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数量为暂估量,最终费用以实际发生量按实结算。
2.3折扣系数:最高单价折扣系数为1.0。
注:中标单位所有投标单价折扣系数的算数平均值为中标单价折扣系数,所有中标单位合同单价为最高综合单价限价(招标基准单价)*中标单价折扣系数,具体专票税金由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纳税资质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清单单价采用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4服务地点:**省内各地市高速路段。
2.5服务期:项目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24个月),车辆需为合规车辆,新能源或燃油车均可,且需配备专职司机,接受24小时应急调度。
注:
在服务期内,若中标人的考核扣分累计达到或超过30分,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明确拒绝整改,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行使合同终止权或解除合同,且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将由中标人全额承担。甲方因工作需要,提前30日通知乙方即可解除本租赁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出现履约能力不足、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未达约定标准或经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其派单资格,并将相应用车任务另行指派至其他合格中标人。上述工作量调整系本项目正常履约管理行为,不构成合同实质性变更,相关费用仍按月度车辆租金及统一单价据实结算。
鉴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以及价格波动的微小性,在项目预算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若服务期内中标人的考核扣分累计未达到30分(即扣分少于30分),经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双方可在首次2年合同期满后续签1年,具体续签事宜需以双方重新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经营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租赁类别)或地方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备案证明。
3.2.投标人需承诺: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资信和信誉,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司法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处分的情形。
②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③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
④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
⑤投标人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组织,母公司/控股单位/总所、****公司****公司/单位/管理关系,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情况,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⑥投标人开始实施前向招标人提供实施人员的名单及工作分配情况。遵守招标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条款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招标人制度要求。
⑦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非****员工,与****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特定关系。
⑧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投标人在近3年内无重**全、质量责任事故或合同违约责任。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若出现重名,则须提供声明函(声明拟委派人员与裁判文书中的涉案人员无关),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事业单位。
3.5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独立完成至少两项车辆租赁相关的服务业绩;标书代写
注:
(1)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上述资料均不能反映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要求的各项指标要求的,还应补充提供项目业主或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公司、****公司、**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内容,所提供复印件(至少应含封面、合同标的及签字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3.8投标人须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按要求执行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投标登记申请期间):2026年6月5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期间,每天09:00至16:00(**时间,下同)。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3.1、请投标人务必在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交以下(1)、(2)资料作为投标登记申请文件并通过审核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同时投标人投标登记完成后需进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n)缴纳平台使用费,具体费用请登录平台后进行查询并缴纳:
(1)满足招标公告第3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2)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
注: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于投标登记申请通过日18:00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在广咨电子招投标平台登记的邮箱。
4.3.2、招标文件事宜由****负责,具体联系人如下:
联系人:王冰、陈工;
电话:020-****8187、181****7028、191****3998
地址:**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7室(邮编:510060)
4.3.3、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投标登记。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网站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支付方式,同时为投标人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可以自行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发票开票周期一般是7个工作日内。
如潜在投标人尚未注册入库,须先完成注册入库(点击“投标人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进入“可投标登记项目”栏,选择本项目,点击“提交资料”,上传“4.3.1”规定的资料;待投标登记通过后,可缴纳平台使用费。
(2)本项目无需下载招标文件,待投标人缴费完成后,招标代理于投标登记日后18:00将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投标人预留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登记的邮箱账号,投标人请注意查收。
(3)下载平台使用费发票:进入“发票下载/查询”栏,选择本项目,可自行下载发票。
说明:有关网上投标登记、注册等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①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②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③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④招标文件疑问请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5.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截止、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标书代写5.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现场签到起始时间:2026年6月26日15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6月26日15时30分;标书代写
5.3.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址:****10楼会议室(详细地址:**市**区环**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10楼大厅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标书代写
5.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5时30分至2026年6月26日16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标书代写
5.5.电子开标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开标系统。标书代写
注:
(1)本项目为电子与纸质招投标项目并行,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到现场亲自递交纸质文件【邮寄地址:**市**区环**路316号9楼917室,陈工,191****3998】。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若因邮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及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6.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1)潜在投标人制作完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实体公章、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扫描保存为PDF格式。
(2)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进入项目上传已扫描签字盖章的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的PDF电子投标文件需使用电子章,还可使用平台的在线签章功能。使用标信通APP移动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签章。
(3)在线填写投标明细与开标一览表。标书代写
(4)确认投标。
注:
①本项目使用系统加密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使用广咨国际数字化投标工具客户端。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②逾期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③本项目线上线下同步开启,由于本项目为电子标项目,若出现线上线下无法同步开标或解密异常或可能无法实现所有已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顺利完成在线开标的情况或其他不可控的因素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线上开标时间或终止线上流程(直接以线下开评标为准),所有参与方免责。标书代写
④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n/)。平台之间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简称10号令)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为准。
注意: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登记申请期间,如投标登记申请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发布公告**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报名;(2)对上述投标人家数不足的项目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且原项目平台使用费不予退回。
(2)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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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市**区伍仙桥甘园路15号 |
地址:**市环**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17室 |
| 邮政编码:510000 |
邮政编码:510000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 联系人:杨工 |
联系人:陈工、王冰 |
| 电话:020-****4909 |
电话:020-****8187、191****3998、181****7028 |
| 传真:/ |
传真:020-****8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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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附件1《投标登记申请表》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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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202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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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监理业务车辆租赁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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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 标 人 资 料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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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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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 |
姓名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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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投标的人员信息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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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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