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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公铁两用桥与宜珙铁**照明功能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采纳意见公告
**江公铁两用桥与宜珙铁**照明功能提升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于2026年5月30日00时至2026年6月4日00时期间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公告,至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共计收到1条反馈意见,经研究,拟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调整:标书代写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3.1.2“业绩要求修改为: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涉及铁路的建设工程施工业绩,已完成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竣(交)工验收报告,已完成业绩的时间以竣(交)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新承接或正在施工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业绩的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投资规模或建设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注:1.涉及铁路的建设工程施工业绩:铁路工程施工业绩(包括但不限于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临近铁路营业性以及可能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类工程)或者涉及铁路线路、站场、桥梁、隧道、亮化、景观照明等工程施工业绩;2.若业绩证明材料前后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的为准。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修改为: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和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