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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委托****开展**南北山2024年度堆龙**区(马镇、**镇片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北山2024年度堆龙**区(马镇、**镇片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自治区**市堆龙**区古荣镇、马镇、**镇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设计建设规模53696.5亩,主要建设内容:植苗造林10674.1亩,封山育林(含播种造林)13022.4亩;辅助措施包括土壤改良(原土培肥)、网围栏、大门、标志牌、临时管护房;配套工程包括灌溉工程、消防工程、电力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何伟
联系电话:186****820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188****7252
邮 箱:****@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经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