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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4
|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县明义镇三沟子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5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明武 |
| 联系人 | 陈明武 | 联系电话 | 139****0798 |
| 项目投资(万元) | 4.2 | 环保投资(万元) | 4.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6-04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购置1台风量14000至16000立方米每小时风机和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于替换原有水喷淋和光氧催化活性炭一体机。项目原有底漆、面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喷漆房底部过滤棉过滤后与贴木皮、吸塑、封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共用1套水喷淋和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底漆喷涂、面漆喷涂、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喷漆房底部过滤棉过滤后与封边、贴木皮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共用1套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变更后,生产产能和原辅料用量均不变,生产产能仍为年产8000套(件)木质家具。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底漆喷涂、面漆喷涂、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喷漆房底部过滤棉过滤后与封边、贴木皮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共用1套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废过滤棉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建造措施。 | ||
| 承诺:**** 陈明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明武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