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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化校园功能提升设施采购 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2
公告日期: 2026-06-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6]000034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化校园功能提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第 35.2 款 其他规定 1、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授权委托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信用记录 (1)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 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指定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 提供的与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 查依据;标书代写 (2)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信用中国网 (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3)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2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指定媒体 ****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cn)) 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第 35.2 款 其他规定 1 、信用记录 (1)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 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指定 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 提供的与指定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 查依据;标书代写 (2)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信用中国网 (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3) 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 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2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指定媒体 ****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nan.****.cn)) 发布的澄清、修改或者终止等所有公 告信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书面通知,由此造成的后果,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附件 1-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类)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 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 期: 说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所有采购标 的 (货物) 制造商的企业规模。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 、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无需填写此函。货物类采购项****服务部****工程部分的承 接方作出要求。 4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相关规定。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成交,依法予以处理。 5 、联合体一方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 评审时不予以 考虑。 |
附件 1-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类)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 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无需填写此函。货物类采购项****服务部****工程部分的承 接方作出要求。 3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相关规定。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成交,依法予以处理。 4 、联合体一方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 评审时不予以 考虑。 |
|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类)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 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 期: 说明:1 、投标人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所有采购标的 (货物) 制造商的企业规模, 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2020 ﹞ 46 号) 规定的, 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3 、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无需填写此函。货物类采购项****服务部****工程部分 的承接方作出要求。 4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相关规定。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 ****政府采购活动谋取成交,依法予以处理。 5 、联合体一方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 评审时不予 以考虑。 |
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类)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 (联合体)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 2020 ﹞ 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 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货 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章): 日 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货物类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 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无需填写此函。货物类采购项****服务部****工程部分的承 接方作出要求。 3 、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相关规定。对提供的内容不真实的,监督管理部门可能以冒充中小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谋取成交,依法予以处理。 4 、联合体一方有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应当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 评审时不予以 考虑。 |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 03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22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园艺场狮子塘
联系方式: 沈先生 199****7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区城南街道财富路**城
联系方式: 陈佳 157****7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佳
电 话: 157****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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