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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一、项目名称:葫芦河**县**核心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二、首次发布公告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0日
三、补充内容:
招标公告“第3.投标人资格要求”修正为: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其余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街公园西路5号
联 系 人:伏俊杰
电 话:139****358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中心二期11A301
联系人:余晶
电话:181****9595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