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焦沫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网络反向竞价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
2.项目名称:****焦沫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
4.项目概况:为保障****生产需求,对焦沫进行采购。
5.供货期:供方在收到预付货款后次日起于10日历天内到货完毕。
6.最高控制价:控制价:1328元/吨,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高于控制价将视为废标。最小降幅1元/吨,若投标人单次报价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小降价幅度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签订合同,并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7.资格要求:本次招标仅限****焦化厂)参与,需上传营业执照。
8.因围标、串标等问题被列入招标黑名单的供应商中标后,不予签订合同。同时供****公司官网公示,并实时更新。
9.质量要求:
水:0%,
硫分:≤0.9%,
灰分:≤14%,
固定碳:≥84,
粒度:0-20mm≥95%,≤1mm的粒度比例不大于35%。
10.质量考核标准:
1、(1)水分以0%为基数:水分实施单批次结算,当水分>0%时扣相应吨百分点重量。
(2)灰分以14%为基数:当15%≥灰分>14%降含税货款价15元/吨,16%≥灰分>15%降含税货款价30元/吨。
(3)硫分以0.9%为基数:当1.0%≥硫分>0.9%降含税货款价30元/吨。
2、当焦沫进厂化验在灰分>16%、硫分>1%,固定碳<84%时,均为不合格产品,原则上实行退货,退货由供方承担调车、运输。
3、若已经卸车混料无法退货的经供方同意按以下条款降价处理:
(1)17%≥灰分>16%时,本批次货物降含税货款价100元/吨,灰分>17%时视为掺假,本化验批次货物扣除,相对货款不予结算。
(2)硫分>1%降含税货款价50元/吨。
(3)固定碳<84%降含税货款价50元/吨。
(4)产品粒度规格0-20mm≥95%,粒度超标的部分按本合同价格50%进行结算(超出部分不再参与其他指标扣罚)。
(5)对于其它严重超标的,需方视情况处理,以上降价条款同时执行,至合同含税货款价款扣完为止。
11.付款方式:预付货款,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开始发货;发货完毕,需方给供方提供结算单,货款多退少补,双方确认后供方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给需方。
12.交货地点:****料场。
13.报价包含至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及税金。
14.报价有效期7天。
15.运输方式:汽车运输到厂,车辆需使用国六及以上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电动汽车)。
16.计量与化验:数量以需方计量为准,化验以需方厂内化验为准(按每个化验结果对应的车辆进行核算,按合同数量统一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化验结果出具给供方,供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如供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需在化验结果出具后48小时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根据需方《复检管理制度》、《原材辅料质量异议管理办法》要求,水份、粒度不予复检,同种物料一个合同号只允许最多2次厂内复检,1次第三方复检,提出复检时厂内复检和第三方复检只能选其一。厂内留存小样复检,复检结果和原结果不超允许差范围的情况下采用初检结果;超出允许差范围的采用厂内复检结果。留存小样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和原结果均在允许差范围之内的,以初检结果为准;超出允许差范围的,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结果为准。留存大样厂内复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和原结果不超允许差2倍的,采用初检结果,超出2倍的,采用复检结果。对二次取样复检,复检结果和原结果不超允许差2倍的,采用初检结果,超出2倍的,采用复检结果。第三方复检结果在允许差范围之内的,6个月内不得就同种物料同检验项目提出复检。未尽事宜以需方《原材辅料质量异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1.报价为一票到厂价(含13%增值税发票)。
2.各供应商报量需与招标数量一致,否则将无法参与报价。
四、资审方式:资格预审(仅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报价)
1.****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公司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
3.****公司营业执照,格式见附件3;
4.以上资料为资格预审必传项,缺一不可,资格预审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竞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未及时上传将无法参与竞价。标书代写
五、竞价参与及竞价文件领取
1.竞价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通过用户端登录供应商系统自行下载。
2.竞价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6月5日9 :30至2026年 6月5日14:00(**时间)
六、竞价时间和地点
1.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 6月5日14:30(**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6年 6月5日14:30(**时间)
2.竞价地点:网络竞价,供应商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系统进行竞价。
七、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临港区黄海四路与大山路交汇处往东200米
联系人:左东雷
联系电话:187****9962,0539-****096(材料审核)
2、监督电话:0539-****868 、邮箱****@163.com
3、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