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咨询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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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征集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进一步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管,确保政府投资高效利用,实现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管理规范化、风险可控化的目标,对****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咨询服务供应商进行征集,为****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一、任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管,确保政府投资高效利用,实现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管理规范化、风险可控化的目标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内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采购预算:95万元/年,2年总预算190万元。

报价说明:本项目以折扣率进行报价,****中心印发的《****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评审指南》(长财评综〔2024〕11号)、《****中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指南》(长财评综〔2023〕1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50%为上限值,在此计费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服务期内的单个审计项目收费标准按照长财评综〔2024〕11号、长财评综〔2023〕12号文件规定,根据实际发生的审计项目类型、工作量等按长财评综〔2024〕11号、长财评综〔2023〕12号文件的收费标准×50%×报价折扣率执行。

注:相关收费标准×50%为计费基准。示例:报价折扣率为90%,收费标准×50%×90%。

四、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服务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派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名,团队成员身体健康,要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有工程造价及信息化造价项目的评审经验(需为定制软件且采用NESMA功能点估算法评估的信息化项目),其他成员中至少1位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位具有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位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

(二)供应商入围后,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未经征集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配备一致,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须经征集人同意,更换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根据造价项目实际情况征集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增加或调整相关专业造价人员,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费用不予调整,增加或调整的相关专业审核工作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且经过征集人认可。(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应当负责本项目全部服务团队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和手续办理,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一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安全事故、意外事件等,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五、质量管理

(一)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在**市市区进行审核对审,具备满足项目咨询服务的两类以上计价软件〔智多星、PKPM及便携式硬件等配置(提供上述两种计价软件及便携式硬件等配置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二)供应商接收项目后,应于当日指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三)供应商应接受和配合征集人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

(四)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利用受托权力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供应商与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属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六)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应的定额、标准和规范,并负

责对承担评审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七)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八)供应商在进行控制价及结算审计时应进行项目现场踏勘,踏勘前应熟悉情况、制订计划、明确责任;踏勘中应明确重点,踏勘后应填写现场踏勘报告表,并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踏勘由征集人负责组织,供应商、其他相关方共同参与,并对现场踏勘情况签字确认。

(九)服务时限:在与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时限,服务时限应根据委托项目内容、范围、专业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征集人进度要求等约定。供应商应当在征集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并满足征集人招标工作的时限要求。

六、技术保障

为确保项目的快速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为项目提供服务的办公场地地理位置示意图,可用网络地图打印件代替(须标明营业场地具体位置)。提供办公场地平面图,并标明所处楼层和面积数量;提供办公场地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办公场地位置到达征集地的电子路线图及时间。

七、成果要求

(一)正式成果须提交纸质版1套,电子文件1套(光盘)。

(二)成果文件至少包含评审报告及评审定案表,如需增加其他内容则按征集人要求提供。

(三)成果内容要求:供应商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中,必须根据不同的专业加盖对应的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章,且造价工程师必须为本次团队人员。

(四)成果要求成果文件须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964-2018)、《信息化项目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T/SCSIA 0016-2025)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二、相关标准:

七、成果要求

(一)正式成果须提交纸质版1套,电子文件1套(光盘)。

(二)成果文件至少包含评审报告及评审定案表,如需增加其他内容则按征集人要求提供。

(三)成果内容要求:供应商出具的咨询成果文件中,必须根据不同的专业加盖对应的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章,且造价工程师必须为本次团队人员。

(四)成果要求成果文件须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964-2018)、《信息化项目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T/SCSIA 0016-2025)以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三、技术规格:

四、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服务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派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名,团队成员身体健康,要求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两年以上,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有工程造价及信息化造价项目的评审经验(需为定制软件且采用NESMA功能点估算法评估的信息化项目),其他成员中至少1位具有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位具有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1位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

(二)供应商入围后,拟派的服务团队人员未经征集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必须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配备一致,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时须经征集人同意,更换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根据造价项目实际情况征集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增加或调整相关专业造价人员,入围供应商不得拒绝,费用不予调整,增加或调整的相关专业审核工作人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且经过征集人认可。(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应当负责本项目全部服务团队人员的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和手续办理,如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一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安全事故、意外事件等,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要求。

五、质量管理

(一)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在**市市区进行审核对审,具备满足项目咨询服务的两类以上计价软件〔智多星、PKPM及便携式硬件等配置(提供上述两种计价软件及便携式硬件等配置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二)供应商接收项目后,应于当日指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三)供应商应接受和配合征集人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

(四)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利用受托权力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供应商与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属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六)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应的定额、标准和规范,并负

责对承担评审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七)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八)供应商在进行控制价及结算审计时应进行项目现场踏勘,踏勘前应熟悉情况、制订计划、明确责任;踏勘中应明确重点,踏勘后应填写现场踏勘报告表,并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踏勘由征集人负责组织,供应商、其他相关方共同参与,并对现场踏勘情况签字确认。

(九)服务时限:在与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时限,服务时限应根据委托项目内容、范围、专业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征集人进度要求等约定。供应商应当在征集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并满足征集人招标工作的时限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五、质量管理

(一)供应商应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在**市市区进行审核对审,具备满足项目咨询服务的两类以上计价软件〔智多星、PKPM及便携式硬件等配置(提供上述两种计价软件及便携式硬件等配置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优质高效地完成任务。

(二)供应商接收项目后,应于当日指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开展项目审计工作。

(三)供应商应接受和配合征集人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价。

(四)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禁利用受托权力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供应商与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属于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六)供应商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应的定额、标准和规范,并负

责对承担评审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七)供应商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八)供应商在进行控制价及结算审计时应进行项目现场踏勘,踏勘前应熟悉情况、制订计划、明确责任;踏勘中应明确重点,踏勘后应填写现场踏勘报告表,并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踏勘由征集人负责组织,供应商、其他相关方共同参与,并对现场踏勘情况签字确认。

(九)服务时限:在与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时限,服务时限应根据委托项目内容、范围、专业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征集人进度要求等约定。供应商应当在征集人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任务,并满足征集人招标工作的时限要求。

五、服务标准:

八、考核评价

在框架协议期限内,征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制定专门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效、成果质量合规性、人员到岗率及问题整改及时性等维度,考核结果作为费用支付、供应商清退的依据。(详见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六、验收标准:

十二、验收方式及标准

(一)验收方式

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要求。入围供应商完成单个审计项目工作流程后,由征集人按照文件要求组织验收。本项目采用分项目验收方式,即每完成一个审计项目,按以下流程进行单独验收。

(二)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

2.组织形式:自行组织验收

3.验收时间:入围供应商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经审计组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若项目涉及财政评审等外部审核程序,则待外部审核完成后组织验收。

4.验收程序

(1)启动验收程序:入围供应商完成单个审计项目后,整理并自查全部成果资料,包括审计报告、过程底稿、计算模型、数据资料、问题取证材料、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等。

(2****小组:****小组,成员应为单数,包括审计处负责人、项目审计组组长、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代表等。

(3)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根据项目特点和合同约定,确定验收内容、标准和方式,由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4)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听取入围供应商项目情况汇报,审阅全部提交资料,对审计报告内容、底稿完整性、问题定性准确性、数据真实性、取证规范性、建议可行性等进行质询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5)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合格的,由征集人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不合格的,由入围供应商免费无条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返工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入围供应商发生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征集人可终止框架协议,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6)验收资料归档:验收通过后,入围供应商配合征集人完成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5.验收内容与标准

(1)验收对象与依据

验收对象:入围供应商提交的审计报告、过程底稿、计算模型、数据资料、取证材料、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等相关成果文件。

验收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征集文件、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国家及行业相关审计准则和技术规范。

(2)验收内容与标准

成果文件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审计报告结构完整,内容符合《审计准则》及征集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要求;报告格式规范、表述清晰、结论明确;

审计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审计数据来源可靠,计算过程清晰,数据复核无误;

问题定性的准确性与充分性:审计发现问题定性准确,依据充分,取证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审计建议的针对性与可行性:提出的审计建议具有针对性,符合被审计单位实际,具备可操作性;

工作底稿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工作底稿编制规范,内容完整,逻辑清晰,能够支撑审计结论;

履约情况的符合性:项目人员配备、工作时限、服务响应等符合合同约定。

6.争议处理

(1)验收结果争议:入围供应商对项目验收意见存在异议的,应在收到验收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中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7.验收费用的支付: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8.征集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征集人

验收与监督权:按合同约定对入围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进行验收考核,监督服务过程;

要求履约权:要求入围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审计咨询服务;

追究违约责任权:入围供应商未按约定履约或验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其整改、承担违约责任或终止协议;

依法变更终止权:因政策调整或国家利益需要,可依法变更或终止合同;

及时支付价款:按“按实结算”原则,根据验收合格的审计项目及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

(2)供应商

获得报酬权:按验收合格的审计项目及合同约定,获得相应报酬;

询问质疑投诉权: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征集人提出询问;权益受损时可依法提出质疑、投诉;

拒绝不当要求权:有权拒绝征集人提出的与审计准则相悖或不合理的要求;

按约定提供服务的义务:按采购需求和合同约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咨询工作,按时交付合格成果;

配合验收义务:积极配合征集人进行验收,提供所需全部资料及“按实结算”的证明材料。

9.异常低价风险级别及差异化风险防控措施

依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长财采购〔2026〕14 号)要求,****小组识别为异常低价、澄清后报价合理性被认可的供应商,按以下五级风险实施差异化防控:

(一)风险等级划分

1.低风险:报价合理,成本测算完整真实,人员、场地、技术保障充分,履约能力强。

2.较低风险:报价合理,成本测算完整,满足履约基本要求,无明显履约隐患。

3.一般风险:报价较合理,成本测算基本完整,存在轻微履约薄弱环节。

4.较大风险:报价较合理,成本测算存在明显缺口,履约能力存在不足。

5.大风险:报价具备一定合理性,成本测算不充分,存在较大履约隐患。

(二)差异化风险防控措施

风险等级

履约保证金

付款条件

验收要求

违约责任

低风险

不收取

按季度正常结算,征集人收到完整合格结算材料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内全额支付

执行本项目标准验收流程,按采购需求约定完成分项目验收

1.一般违约限期整改;2.严重违约按框架协议清退。

较低风险

按单个项目结算金额 3% 收取,****银行保函/保险保单

按季度验收合格后支付 80%;剩余 20% 待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

常规验收+重点成果复核

1.未按期整改的,升级风险等级;2.严重违约按框架协议清退。

一般风险

按单个项目结算金额 5% 收取,****银行保函/保险保单

按季度验收合格支付 60%;半年考核合格支付 30%;框架协议期满无问题支付 10%

分阶段验收,提高成果抽检比例;每半年提交人员工资、社保缴纳情况,项目签到情况。

1.验收不合格,扣缴履约保证金 5000元(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应补足);2.严重违约按框架协议清退。

较大风险

按单个项目结算金额 8% 收取,****银行保函/保险保单

按季度验收合格支付 50%;半年考核合格支付 20%;框架协议期满无问题支付 30%

全量成果审核+必要时第三方复核;每季度提交人员工资、社保缴纳情况,项目签到情况。

1.验收不合格,扣缴履约保证金10000元(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应补足);2.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 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3.严重违约按框架协议清退。

大风险

按单个项目结算金额 10% 收取,****银行保函/保险保单

按季度验收合格支付 40%;年度考核合格支付 30%;框架协议期满无问题支付 30%

100% 成果复审 + 现场核查;每月提交人员工资、社保缴纳情况,项目签到情况。

1.违约立即终止协议,扣缴履约保证金15000元(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应补足);2.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作衔接出现问题,存在空档期及重新招标的,空档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重新招标的成本由乙方承担。3.严重违约按框架协议清退。

(三)特别约定

本项目按折扣率报价、按实结算,保证金与付款均以单个项目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

七、其他要求:

九、保密要求

(一)保密义务主体

本条款的保密义务主体为入围供应商及其派遣至本项目的全体服务团队人员、供应商内部知晓本项目信息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二)保密信息范围

1.****提供的与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相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造价预算/结算资料、财务数据、信息化项目数据、内部审计标准及工作要求等。

2.审计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信息,各类纸质和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底稿、现场踏勘记录、影像资料、初步评审结果、复审数据、审计报告初稿及定稿、项目定案表等。

(三)保密义务要求

1.供应商应确保仅允许参与本项目审计服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必要范围内接触项目信息,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员披露;严禁将保密信息复制、摘抄、传递至非项目工作设备,严禁私自留存、扫描、拍摄保密信息确保信息不被泄露、窃取、篡改。

2.审计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保密信息载体(包括纸质文件、光盘、U盘、电脑存储数据等),在项目验收后按****要求全部移交,不得外传。

3.未经****书面同意,保密义务主体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任何场合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供应商、被审计单位关联方、社会其他单位等)提供、泄露或传播保密信息。

(四)保密义务期限

保密义务自供应商接触项目信息之时起开始,至该信息成为公开可获得信息之日止结束;即使本项目框架协议、服务合同终止或解除,保密义务仍持续有效,无期限限制。

(五)违约处理

1.若保密义务主体违反本条款约定,发生任何泄露、私自留存、非法使用项目应保密信息的行为,****有权立即终止框架协议/服务合同,取消供应商入围资格,且该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后续补充征集。

2.因泄密行为给****造成经济损失、声誉损害等后果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保留追究相应供应商主体法律责任权利,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

3.供应商内部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供应商违约,****有权直接向供应商追究全部违约责任,供应商内部的责任追偿不影响其对****的赔偿义务。

十、对入围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一)知识产权归属

入围供应商依据本项目完成的审计报告、工作底稿、计算模型、数据成果及其他所有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未经征集人书面同意,入围供应商不得将上述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

(二)审计独立性保障

入围供应商及其派遣人员应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与审计事项相关的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审计单位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咨询服务。如发现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入围供应商应主动书面告知征集人。

(三)费用包含范围

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报价,入围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人工、交通、差旅、办公、通讯、资料、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结算费用中,征集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四)配合监督检查

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征集人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及说明,不得拒绝、拖延或隐瞒。

(五)项目风险与工作量不确定性

本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服务期内具体审计项目的数量、规模、复杂程度及发生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征集人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考核结果及项目分配规则直接指定入围供应商承接具体项目,但无法保证每个入围供应商在协议期内能够获得的最低项目数量或合同金额。入围供应商应自行评估并承担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不得因项目分配不均或工作量不足向征集人提出索赔或补偿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禁止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让,否则视为入围供应商违约,征集人有权中止合同,由入围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入围供应商不能就此提出异议。(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应急预案

入围供应商应建立项目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人员变动、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调配具备同等资质的人员接替工作,保障审计项目连续不中断。应急响应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

(八)档案保存

入围供应商应妥善保存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记录、底稿、过程文件及最终成果文件,保存期限自项目完成之日起不少于5年。征集人有权随时调阅上述资料。

(九)关联关系披露

入围供应商应在投标时如实披露与潜在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曾提供咨询服务、存在股权关系、人员交叉等)。服务期内如新产生关联关系,应在知晓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征集人。

(十)依法执业与诚信履约

入围供应商及其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审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隐瞒问题或出具虚假结论。如发现上述行为,征集人有权依据清退规则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一、实施要求

(一)报价要求与说明

1.本项目采用统一折扣率报价。

2.投标报价均在落地含税价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

3.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二)本次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第一阶段确定5家入围机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单价上限。

(三)入围要求:按照质量优先法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供应商,本次共入围5家机构,按有效投标人数量20%比例淘汰,且至少淘汰一家(若有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向上取整)。

(四)投标家数不足时的处理方式

有效投标人数量 (N)

是否满足法定最低家数

处理方式

N<2

作废标处理,征集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N=2

作废标处理,征集人将重新组织采购。

N≥3

淘汰比例不低于20% 且至少淘汰一家(若有小数点则四舍五入)

注:①上述“有效投标人数量”指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五)合同授予方式: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为顺序轮候,具体为由****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项目特点及服务的便利性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采用顺序轮候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由征集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第二阶段合同,价格最终以各入围供应商所报折扣率的中标折扣率为准。(响应文件中须提交针对本项的承诺,格式自拟)。

(六)服务期限:二年

(七)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清退后,征集人不再向该供应商分配新的项目,已承接但尚未完成的项目按协议约定处理:

(1)征集阶段取消入围资格的情形

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的;

②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谋取入围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框架协议约定的。

(2)履约阶段解除协议的情形

①严重违反框架协议约定,实质性违反合同义务的;

②两个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

③三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

④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征集人指定的第二阶段采购项目(经书面分配后拒不接受)的;

⑤违反保密承诺,泄露审计数据、资料或征集人工作秘密的;

⑥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或利用审计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⑦擅自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的;

⑧供应商资质被吊销、注销,或因违法行为****政府采购活动的;

⑨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审计项目质量不合格,经征集人指出后未在限期内纠正的;

⑩供应商如有严重违纪及违法行为,除清退外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供应商责任;

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应当清退的情形。

(3)清退程序

①征集人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并书面告知供应商拟清退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②供应商有权在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

③经核实确属应当清退的,征集人作出清退决定,书面通知供应商,并发布入围供应商清退公告;

④清退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框架协议同时解除。

(4)清退后果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1)补充征集启动条件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可以启动补充征集程序:

①因清退、供应商主动退出等原因,导致剩余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足4家,且影响框架协议正常执行的(不足4家即视为影响框架协议正常执行)。

②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需要补充征集的情形。

(2)补充征集方式

补充征集采用公开方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征集程序执行。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

(3)补充征集期限

补充征集应当在原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完成,补充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其框架协议有效期与原框架协议剩余有效期一致。

(4)补充期间协议履行

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已入围供应商的正常项目分配不受影响。

3.供应商主动退出规则

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退出框架协议。确因不可抗力或经营终止等特殊原因需退出的,应当提前30日向征集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退出理由。经征集人同意后方可退出,退出后按清退规则发布退出公告。未经同意擅自退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一)付款人:****

(二)付款方式:据实结算,单个审计项目结算费用 = 计费基准×中标折扣率。

采购人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按单个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分值支付单个项目服务费:90(含)-100分支付全额费用,60(含)-89分按得分百分比支付服务费,60分以下不予支付费用。

(三)付款时间及条件:

1.结算周期: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入围供应商向征集人提交上一季度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审计项目结算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清单、验收确认文件、考核结果、费用计算明细等。

2.支付时间:征集人收到完整结算材料并审核确认后,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内完成支付手续办理。

3.支付条件:

单个审计项目已完成并提交正式审计报告;

单个项目已按本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通过验收;

入围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的,采购人有权在任一笔应付款中予以扣除,应付款不足扣除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予以补足。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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