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 | |
| 安全评价报告简介 | ****成立于2017年8月03日,位于**市**区**镇新大路200号,****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02MA29GP24XP,法定代表人余雄杰,注册资本伍仟万,现有职工80人(本项目人员10人)。经营范围:集装箱门锁杆、铰链、锁件、汽车零部件、船舶配件、焊接设备、电子产品、通用零部件的制造、加工及销售;集装箱、金属材料的销售;工业产品的设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在金属制品零部件的生产过程中焊接需使用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在检维修过程中需使用氧气、乙炔。公司在厂区生产车间西侧中部设置1台30m3液氩贮槽、1台10m3液体二氧化碳贮槽及混合配气系统。公司厂区现主要建(构)筑物有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门卫室,本项目涉及的建(构)筑物为生产车间。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2022调整)》、《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氩[液化的]、二氧化碳[液化的]、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氧[压缩的]、乙炔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故****也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根据《****办公厅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四函[2014]43号)文的要求,公司生产配套有二氧化碳和氩气的混气装置,但混合气(氩气+二氧化碳)为自用,不对外经营,因此****无需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原国家****总局令第89号)的规定,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范围为“适用于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修改版)》(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行业代码C331),未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2013年版)》,****公司也无需申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
| 项目组长 | 邱国松 | |
| 技术负责人 | 俞洋 |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林霄 | |
| 报告编制人 | 邱国松 | |
| 报告审核人 | 钱理忠 |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陈珊珊、夏永华、姚康 |
| 注安师 | 王品 | |
| 技术专家 | /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名单 | 邱国松、陈珊珊 |
| 时间 | 2026.4.17 | |
| 主要任务 | 勘察现场,核对资料 |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5.20 | |
| 现场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