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法定公告 | ||
| **县家发镇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 2025-05-12 | 废止时间:暂无 | |
| ****征收土地预公告芜南征预告〔2025〕15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许镇镇(池湖村、东联村**港组、黄塘村前叶组、建福村、**村、**村塘稍组、朱强组、新渭村殿湾组、星火村上角组、许镇村朱村组)和籍山镇(黄金村大村潘组、新坝村上朱组、新塘村下塘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许镇镇(池湖村滕村组、东联村**港组、黄塘村前叶组、建福村西边周组、**村文村组、**村塘稍组、朱强组、新渭村刘村组、殿湾组、星火村上角组、许镇村朱村组)和籍山镇(黄金村大村潘组、新坝村上朱组、新塘村下塘组)范围内。
均附具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用于建设**省**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为公用设施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许镇镇(池湖村滕村组、东联村**港组、黄塘村前叶组、建福村西边周组、**村文村组、**村塘稍组、朱强组、新渭村刘村组、殿湾组、星火村上角组、许镇村朱村组)和籍山镇(黄金村大村潘组、新坝村上朱组、新塘村下塘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政府,联系人:郭晓杰,联系方式:177****2696;****政府,联系人:俞林兵,联系方式:138****6428。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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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