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的要求,2026年4月16日,****组织召开了****(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检查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现位于**市**镇上角埔新路3号1****中心地理卫星坐标为:东经 113°42′47.075" ,北纬 22°47′41.259" )建设,项目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800 平方米,年生产HDMI一体成型外壳26.4吨、五金配件84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厂址位于**省**市虎门镇北栅东坊路15号3号楼101室,于2017年7月委托**市****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7月19****环境局****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文号:东环建〔2019〕12627号。该项目于2019年9月申请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提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19年11月4日取得《关于****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文号:东环建﹝2019﹞22292号。
****于2022年7月迁至**省**市虎门镇树安**北路3号106室,并委托**市****公司编制了《****(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月24****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文号:东环建〔2022〕8550号。该项目于2022年11月申请自主验收,验收小组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提出《****(迁改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2年11月8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变更),证书编号:****1900MA53624H1U001X。
****于2025年5月迁至**省**市**镇上角埔新路3号1栋,并委托**市****公司编制了《****(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9月9****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文号:东环建〔2025〕2571号。项目于2026年1月14日已完成固体污染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证书编号:****1900MA53624H1U001X。目前本项目已经建成。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本项目整体的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环评审批意见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水喷淋用水:项目熔化、压铸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喷淋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水喷淋用水隔油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
研磨废水:项目加工生产HDMI一体成型外壳的研磨过程属于湿式加工,使用的为普通自来水和磨石,定期进行更换会产生研磨废水。研磨废水经收集后储存于零散工业废水收集桶中,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废水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外排。
(二)废气
熔化、压铸工序:项目熔炉(使用电能)熔化、压铸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收集,收集后废气引至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少量废气没能收集的以无组织排放。
喷砂工序:项目喷砂过程会有少量金属粉尘产生,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设备配有直连管道对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后引至配套的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外逸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不设排气筒)。
磨削工序:项目磨削过程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车间通风设施运行噪声、辅助设备空压机运行噪声。项目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并对噪声源釆取适当隔音、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锌)(钢)、金属边角料(锌)(钢)、锌灰渣、废磨石、废金刚砂、废包装材料等等一般固体废****公司回收处理,并且企业自觉履行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同时,其临时堆放场所满足要求。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模剂桶、废火花油罐、废空压机油罐、废火花油、含火花油金属碎屑等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时,其临时堆放场所满足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标尚****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至3月14日,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分析:
(一)废水
脱模剂添加水:全部受热蒸发。
压铸冷却水:循环使用。
喷淋用水:循环使用,捞渣,定期补充。
研磨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管网,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后排放。
(二)废气
熔化、压铸工序设置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浇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喷砂工序产生的颗料物经配套的除尘装置处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磨削工序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布置及安装,故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的限值,本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迁扩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七、后续要求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经处理后长期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