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发布日期:2026-06-05 10:02:11
附件1-3
****
NHI/KY2026备0076项目空气离合器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NHI/KY2026备0076项目空气离合器。
(二)技术要求:见半自磨机空气离合器采购要求。
(三)招标数量或范围:共1套。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6年6月11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标书代写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天。
(七)其他:无。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具有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
(二)专业或特殊资质要求:无。
(三)其他:无。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如有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则必须承诺其选择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详细列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别)、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证书等一并附上。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不需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参标人(被授权人)需带好身份证原件。
3.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4.主要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的介绍。
5.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6.投标人开票信息。
7.企业介绍、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公司座机号码。
8.其他: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126.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招标服务费200元。
五、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
(二)联系地址:****开发区开发大路16号;邮编:110141。
(三)联系人:闫奇龙。
(四)电话:186****7749;传真:无。
(五)审监法务部监督电话:150****0500;电子邮箱地址:nhijb@nhi.****.cn。
****
公告时间:2026年6月5日
半自磨机空气离合器采购要求
本采购要求适用于****签订的湿式半自磨机配套用空气离合器设计制造事宜。
一、总则
1.1本采购要求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采购要求和现行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中国/厄尔特里亚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2签订合同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
1.3本采购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4本采购要求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要求乙方的设备技术上是先进的、可靠的,设备是完整的,承担其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质量保证及性能保证,完全满足设备启动、运行的各种要求,满足现场对安全操作、可靠运行、长期运行的需求。
二、工作条件
项目地点:厄立特里亚首都阿斯马拉(Asmara)城郊。
海拔高度: ~2300m。
室内室外:室外露天布置。
环境温度:年气温5~30℃,年平均气温16℃。
降雨情况:**降水绝大多数发生在7、8月份,这两个月被称为大雨季节。**年平均降水量534mm,其中65%发生在7、8月份,17%发生在6月和9月,12%发生在4、5月份。年蒸发量为1200mm。
地震:本地区的地震加速度值为0.13g,地震烈度7度。
一般风力:29km/h;最强风力:57 km/h;典型风向:东-北东。
供电条件:AC10kV,50Hz,不接地系统;AC380V,50Hz,TN-S系统。
| 特性 |
高 |
中间 |
低 |
| 额定电压 |
10kV |
380V |
220V |
| 电压偏差 |
±10% |
±10% |
±10% |
| 频率 |
50Hz |
50Hz |
50Hz |
工作制度:连续工作330天/年,24h/天,3班/天,8h/班。
三、技术性能及参数
3.1磨机主要技术参数
磨机规格:φ7.9×4.8m湿式半自磨机
主电机功率:4800kW
离合器转速:160~220r/min
电机的失步转矩(最大转矩)为额定转矩的2.0倍
磨机的筒体工作转速:~11.45 r/min
磨机筒体内径:φ7900mm
充填重量(包括物料和钢球):~220t
钢球充填率:15%
3.2相关技术要求
磨机轴承带液压举升。
离合器安装在同步电动机与传动齿轮装置的小齿轮轴之间,离合器摩擦轮毂安装在被驱动端(小齿轮轴端)。
气源参数:气量0.8m3/min,压力1MPa。
项目索引号为与NHI签订的技术协议号:KS****001-04JX,勿混淆,保证与之前供货一致,保证与原项目完全互换。
四、供货范围
4.1空气离合器1套。
4.2单套供货范围
4.2.1全套空气离合器本体,带轴向锁紧装置等;整套气动控制系统,标准的气罐组件和储气罐,包括连接管路、阀、控制仪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之间管路、储气罐和空压机之间管路等;电气控制箱,带接线端子;进气旋转接头和旋转接头组件。
4.2.2随机备件:满足安装、试运及调试期间必须的耗品及耗件。
五、技术要求
5.1要求离合器采用广泛应用于球磨机、自磨机、半自磨机的气动轮毂式离合器。
5.2离合器结构设计要求简单可靠。采用闭路系统结构,除离合器启动抱紧时需要进气外,正常运行时无需进气。维护离合器时,无需拆掉传动轴和从动轴。仅需要拆除螺栓就可以将离合器本体和轮毂从两个轴之间卸下。
5.3离合器须保证在极短时间内能带来达到运转速度所需的高惯量负载。保证磨机逐步线性加载、平缓起动,避免超过电力的最大峰值功率,保护动力传动系统免遭高扭矩电机和非常规起动所带来的严重重击。
5.4离合器使得同步电机驱动球磨机的启动时间保证为4到7秒之间,不能超过7秒钟。
5.5离合器应用在0.7MPa气源气压下能够提供的扭矩安全系数>2.5。正常传递电机扭矩所需的气源气压不得大于0.7MPa。工作压力0.65~0.8 MPa可调。
5.6离合器的轮毂式摩擦面必须具有极高的承扭能力,保证摩擦材料表面磨损均匀,结构设计能够完全满足“三、技术性能及参数”的各项要求。
5.7离合器应采用必要的通风设计,保证磨机启动时快速散热。
5.8离合器应带轴向锁定装置,限制电机轴的串动,防止损坏电机轴的轴承。包括轴套、摩擦轮毂、带橡胶气胎的离合器、旋转接头等。
5.9离合器的气动控制系统和储气罐须带有压力调节器,流量控制阀、过滤器、压力表、压力表开关等。实现磨机主电机-筒体的分段起动。包括脚架、元器组件、鼓轮、轮毂、旋转阀、控制阀、气罐、气压调节器、控制柜。
5.10储气罐在离合器供货范围内,并将储气罐的一次检测元件配置齐全。储气罐和旋转接头、空压机之间的****离合器厂家负责,约10米。管件采用304不锈钢。离合器厂家需提供压力、流量等参数及管路设计要求、必要的制造图等。储气罐的设计压力12bar,材质碳钢。离合器储****质量监督局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压力容器设备(容积大于1立方米)需要随货提供符合中国国家规定要求的第三方检测证明。
5.11离合器应配套就地电气控制箱,防护等级IP65,材质304不锈钢,柜内留有接线端子,控制箱盘上有按钮和选择器。
5.12空气离合器两端的轮毂与轴套的孔径及键槽的尺寸,需双方共同确定并在提供的图纸上签字确认,以保证电机轴和小齿轮轴与离合器的配合安装。离合器总长1737mm(即主电机轴端和小齿轮轴端之间距离)。
5.13实现半自磨机主电机-筒体的分段启动。气源通过过滤器进入调压阀,调压阀将空气压力调节至系统所需压力。首次启动时,如果管路里的压力达到0.1~0.3bar左右时,压力开关将阻止电机启动。离合器启动器打开后,电磁阀打开,压缩空气进入离合器,此过程将持续4~7秒,可通过流量控制阀调节启动时间。当管路压力突然下降到所需压力的90%时,压力开关会发信号给控制系统,要求电磁阀关闭,即离合器迅速放气以脱排。
5.14乙方需提供空气离合器选型报告一份。
5.15所有开关量信号均为无源常开接点信号,每个信号接点容量大于2A。
5.16显示屏、标牌等标识中英文双语版本,操作屏中英文切换界面形式。
5.17设备应在适当的明显位置处固定产品标牌(不锈钢材质),其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2011《标牌》的规定,铭牌要求英文。并采用耐腐蚀的紧固件将其固定在设备上。
5.17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5.18乙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按现行中国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设备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与测试,出厂时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
5.19乙方保证设备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的制造工艺,为全新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技术先进、运行正常的优质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相关的规定。
六、标准和规范
空气离合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现行使用的国家有关标准,并包括:
IEC****委员会标准
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七、质量检验要求
7.1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交产品ITP(检查和测试计划),内容应包含产品各制造节点及成品装配试验、涂装、包装等关键及非关键点检验内容,制造过程应按照ITP所规定节点进行符合性检验并按照节点通知共同见证。
7.2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各种检查工作,如果甲方监造人员不能按乙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时,对于非关键点检查工作可以照常工作,检查结果有效,事后甲方人员有权了解和检查该结果。
7.3对于合同中指定的主要元件等,乙方应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等材料。
7.4乙方根据设计、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配套件的各组成部件进行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和试验报告应及时提供给甲方,整机出厂前按相关标准进行组装试验,试验阶段必须通知甲方检验人员在场见证,并形成试验报告提供给甲方认证,乙方对设备的最终质量保证责任不因上述工作程序的进行而消失。
7.5甲方有权在产品设备各部件制造期间派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监造,了解设备的检查、试验、设计、制造、组装、检验和设备包装质量等设备形成的全过程。乙方应同意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甲方监造人员和检验人员可以自由进出生产地,此要求对于乙方的下级供应商的生产地也同样适用;乙方有义务全面配合甲方检验人员并及时提供相应资料,确保按期完成设备制造任务。
7.6甲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工艺程序和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时,有权制止制造工作的继续进行,乙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有效排除缺陷,经过检验人员认可方能继续进行后续工作。
7.7无论监造人员或检验人员是否参与了过程的监造与检验,并且是否签署了检测报告,均不能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7.8乙方的配套件产成进行涂装、包装时,需满足合同及相关文件中的要求。
7.9产品最终出厂时,乙方应将合同内的所有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提交甲方,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八、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
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偿派遣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解决。
8.1为保证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预期功能,乙方需指派技术人员对甲方及业主现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就合同设备的装配、运行和维修、保养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所有由于乙方的错误指导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所有重要的指导结果均应有书面报告。
8.2乙方对甲方人员的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8.2.1合同设备的结构特点、****工厂试验内容。
8.2.2合同设备的电气和机械性能及有关试验方法。
8.2.3合同设备部件装配注意事项,掌握各部件的装配、拆卸及质量保证措施。
8.2.4.合同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及保养。
8.2.5故障诊断和处理方法。
8.3乙方的培训需保证甲方人员了解和掌握合同设备的运行、操作、检验、修理和维护等技术。编写书面中英文培训教材、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均含电子版),对甲方人员就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进行培训。
8.4乙方终身为用户提供优惠的备品备件。
8.5货到施工现场后,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接到甲**式通知后,应及时派相关专业人员到国外施工现场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具体以商务合同为准)。
8.6其余技术服务
8.6.1售后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货物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乙方负责。
8.6.2质保期内设备问题处理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负责货物的免费维修和更换。当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通过电话、视频或邮件沟通解决设备故障,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甲方提供发生故障部位的图片给乙方,乙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36小时内书面回复。一般质保零件在确认赔偿后及时免费将所需配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遇暂时确实难以提供的质保零件,双方本着**协商的态度,适当**交货时间。
质保期内设备出现问题若需要乙方派工程师到现场处理,乙方应积极配合及时派遣工程师,费用双方协商。属于设备本身设计、制造、性能等方面的质量问题或出厂前装配调试质量问题发生的故障,乙方承担所派工程师到项目现场的全部费用。
8.6.3重大设备质量事故处理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派出适当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原因和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8.6.4备件供应保障措施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安装调试期备品备件”,“运行期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九、质量保证
9.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和本采购要求/图纸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本合同产品。
9.2产品及材料或零部件均应全新未经使用,无任何材质瑕疵。
9.3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合同产品”不足或故障或导致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并赔偿相关损失(不包含自然灾害引起的非正常损坏)。
9.4质保期:全部货物中国**交付后满25个月或设备带负荷联动试车合格后满12个月,以先到为准。质量保证期内若出现质量缺陷或设备故障,乙方应及时自费到现场排除,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重新计算,应为零部件或整机被更换后设备正常运行之日起12个月止。
9.5最低使用寿命:3年。
9.6乙方提供的设备、机械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按现行中国国家、行业、企业标准或设备图纸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与测试,出厂时附带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其中,主体设备的出厂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要求为中文和英文版本或中英文对照版本。
9.7乙方保证设备采用优质材料和一流的制造工艺,为全新的完全符合质量标准、技术先进、运行正常的优质产品,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相关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质量原因出现问题,乙方派技术人员在约定时间之内解决问题,并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的相关费用。
十、检验、试验、验收计划
10.1监制及检验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甲方将派****制造厂进行监制和检验,乙方给予有效的配合,提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但监制和检验并不代表对设备的最终验收。同时甲方会随机的派遣临时****制造厂或外协厂家生产车间进行本合同项下设备的生产加工过程检验,乙方应保证完全配合。
磨机质量监制和检点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和H点。
R点: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甲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点:停工待检。乙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甲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乙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甲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及时派代表到乙方现场参加见证。如果甲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乙方没有甲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不会自动转入下道工序,将与甲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甲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乙方和甲方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乙方复印3份,交甲方监造代表1份。
如果本项目业主方要求派代表参与一些关键测试节点的见证,乙方积极配合,提前2周通知甲方。
级验收计划
10.2.1 总则
(1)乙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按照本技术规范书列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以保证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整体以及功能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已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对设备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设备试验的记录进行检查。
(3)在试验、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硬件和软件,乙方都必须及时更换,由此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乙方承担。更换后的硬件和软件还必须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
(4****工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和现场试验。
十一、产品涂漆、包装
11.1涂漆
11.1.1涂装符合GB/T37400.12-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2部分:涂装》的规定,机器外露加工表面应涂以防锈脂,并用油纸和塑料布包扎好,防腐期不少于两年半。
11.1.2涂漆前处理
涂漆表面在涂漆前要求采取喷砂或者喷丸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a2 1/2。在无法进行喷砂除锈的大型钢铁构件时,可以采用手动或电动工具处理,除锈等级应达到St3。
11.1.3涂漆(要求与原项目一致)
(1)满喷(或刷)防锈漆2道,底漆使用环氧树脂底漆,底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得小于60μm。
(2)第一遍油漆:要厚薄均匀,线角处要薄一些但要盖底,不出现流淌,不显刷痕,涂漆使用丙烯酸聚氨酯面漆。
(3)第二遍油漆:喷油饱满,不流不坠、光亮均匀、色泽一致,涂漆使用丙烯酸聚氨酯面漆,面漆漆膜干膜厚度不少于75μm。
11.1.4涂漆人员具备涂漆操作证,****油漆厂家提供的技术指导操作。涂层方案确定以后,油漆厂提供标准涂漆样板,工厂在设备涂漆时也要求做相同涂层结构的样板供甲方比较。
11.1.5所有表面涂漆和涂层能够满足长期海上运输条件。未经涂漆的表面采用适当防护,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能抵御阳光暴晒和大气污染。保护层能够利用物理方法或溶剂方便地清除。对于敞装件加工表面涂硬膜防锈油。
11.1.6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采用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外观形象。
11.1.7设备涂漆颜色及色卡号:要求与原项目一致。
11.2包装
11.2.1包装满足出口海运包装规范。产品的包装符合GB/T37400.13-2019《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第13部分:包装》和GB/T7284-2016《框架木箱》的规定。机电设备应符合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及其引用的标准和长距离陆路、水路运输以及多式联运的规定。包装箱应足够牢固,****工厂与现场工地之间的多次搬运过程的颠簸而不受损坏;包装运输的货物应采用防尘、防潮、防雨、防锈、防振、防变形、防腐蚀、放丢失等保护措施,并具备适合长途运输条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11.2.2包装要满足叉车和吊车作业要求。所有产品的油漆面加固时,必须用帆布包裹的钢丝绳、软绳或加垫软布、橡胶等防护,确保产品外观形象。所有超宽产品的超宽点都要粘贴超宽标志并做好途中的防护工作,确保产品包装不受损坏;所有超高产品的最高点均必须加装绝缘滑竿,确保途中产品途中安全。所有产品的加工面所用的加固工具(如:钢丝绳、软绳、铁丝等)都必须用橡胶或软布加垫,确保产品不发生质的变化。
11.2.3乙方应将每件货物的双方名称、货件号、尺寸、毛重、净重以及任何必要的注意事项,例如:“不要倒置”、“防潮”、“小心轻放”、“起吊点”、“重心”等及唛头以不退色的颜料印刷在每件包装货物的表面。
11.2.4所有孔、管接头以及法兰、螺纹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用保护装置,所有管道连接处都应安装法兰盖或管塞,以防止在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他物件的现象发生。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并同时标注“安装调试期备品备件”,“运行期备品备件”以区别于本体。
11.2.5因为包装的原因造成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乙方负责免费对损坏的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
11.2.6考虑到海外运输及多次倒运,包装方案必要部分需考虑使用铁箱,槽钢框架方案,确保运输货物的安全稳定性。
11.2.7最终的详细包装方案按合同附件执行,并需要经过甲方和业主方确认同意。
11.2.8现场运输条件(包装后,必须保证):
设备的单重不超过45吨,设备高度不超过4.0米,设备宽度不超过5.0米,其中磨机主电机按拆分到定子、转子的实际尺寸和重量。
11.2.9其余要求见附件《附件运输要求及开箱检验》
十二、资料提交
12.1协议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提供正式版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元件清单。协议签订4周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装维护与使用说明书、外部电缆清单、PID 图。所提供的外形图含设备所需的必要的检修空间、起吊要求等信息。
12.2随机文件:按设备规定提供的常规文件随机提交,但至少包括:
外形图,系统图,电控图,说明书,备件清单,装箱单,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记录等。
12.3随机资料要求:
12.3.1随机资料纸质版要求:
数量:每台设备需中英文单独****机关开具文件),其中中文资料4份(含1份原件3份复印件),英文资料4份(含1份原件,3份复印件)表达的内容必须一致,其中中英文各3套随设备发往项目现场;1****公司**总部。复印件与原件须一致,中英文需一致。随机资料须按每台(套)设备逐台逐份单独装订成册(A4),并有目录、页码。胶装、线装、孔装均可,满足精装标准要求。如:①某1台设备,需提交4份中文随机资料,4份英文随机资料,且均需分别装订成册;②泵、阀、仪表、电信、暖通等设备,同一型号设备,每类型号设备需提交4份中文随机资料,4份英文随机资料。
封面:每册随机资料均需有封面,封面采用塑封软皮或硬皮。封面样式需严格按本附件中的随机资料封面模版要求印制。
目录及页码:每册随机资料的首页为该册所包含的全部资料的详细目录。随机资料每一页须有页码。
图纸资料:图纸资料应由****公司公章或出图专用章。
规格尺寸:装订成册,A4大小。所有纸张小于A4的资料需要粘贴在A4纸上后再进行装订,大于A4的资料需要折叠成A4大小再进行装订;
装订顺序:每册随机资料需按上表中的文件资料顺序装订。
12.3.2随机资料电子版要求
格式要求:随机资料的需用原件进行扫描,每册随机资料(图纸除外)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
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电子版需提供Auto CAD(.dwg)格式文件,纸质版图纸资料需扫描为PDF格式的文件。
电子文件目录清单:即提交的电子版文件的明细,详细列清电子版文件的目录清单。
存储样例:电子版文件刻存入U盘,并按下图示例建立文件夹、存放相应文件。下载
电子版文件存储样例
12.3.3随机资料交付进度要求:中英文各3套单独包装并标识后,随设备一同往运。其余中英文各1套在发货后30日寄到甲方。
12.3.4电子版和纸质版必须保证一一对应。如甲方另有需求,乙方免费提供。
12.4技术文件和设计图纸中所采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公制。图纸部分要求按比例绘制,所有资料提供中文、英文版本。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定制成册。资料内容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2.5协议生效20日内提供产品的净重、毛重,包装后各箱的外形尺寸及数量。
12.6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必须与最终供货设备相符,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甲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十三、对于双方设备接口技术问题,双方应**协商。乙方提供技术配合,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十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技术联络人 高兴阳 联系方式137****3571
附件6包装运输要求及开箱检验
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提供满足货物运输(内陆及长途海洋运输)的包装,并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如果由于不合适的包装和/或不适当的保护措施造成合同设备的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按合同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赔偿。如果由于包装和/或装运标记的错误或模糊造成运输错误,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额外费用。
(1)货物的包装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及商业和工业惯例。货物的运输包装采用全新的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必须适应长途海运和陆路运输至合同现场仓库过程中的运输、装卸、堆码、储存、转运、安装要求。包装箱必须适应在这些过程中使用叉车或吊车的正常操作,同时确保在这些过程中不会由于碰撞、起吊、堆码、转运及气候原因造成货物的损坏和丢失。
(2)在包装前作好对设备上易损坏部件的保护。包装箱的尺码必须与被包装的货物相适应。货物在包装箱内必须进行可靠的固定,包装箱内不能有可以移动的零部件。包装箱内的每一个独立零部件上均必须有表明该零部件名称、规格的中英文标记,标记应清晰、牢固。对于设备上的各种管口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闭,并保证封闭****工厂时仍处于完好状态。
(3)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性、长途海运和****工厂当地的气候条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产品的防护包装。防护包装主要有:防雨、防潮、防霉、防震、局部防护等方式。同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衬垫和防护,避免运输过程中发生碰撞、挤压、变形和损坏。同时,设备的包装应根据具体情况,使用适当的防腐和/或防锈化合物涂层、保护性防水包装。乙方承担因乙方包装、运输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丢失责任。
(4)在乙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时,如发现包装破损,乙方在甲方所能够允许的时间内负责重新包装、修补包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5)乙方负责本合同所有货物的出厂装车、运输,并对运到本合同指定交货地点进行货物交接前的全过程负责。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乙方应采取严格的防雨措施,严密地对包装箱进行遮盖,不得使其受潮、淋雨。在此过程中,若发生受潮、淋雨、丢失、损坏,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选择包装类型和特殊保护方式时,需在满足商业和工业惯例的基础上,考虑所包装的设备和材料的特点、装卸要求和所选择的运输方式。本合同货物应尽量采用木箱包装。大尺寸包装箱尽量采用15mm厚复合板,方木作框架及底拖架,圆钢螺杆做稳定拉筋加固。个别小包装采用12mm厚复合板及方木框架加固包装。木方截面和框架应足以保证包装箱牢固结实并至少能承受两个自身重量包装箱的叠加。不适合木箱包装的货物应采取钢结构框架箱等其他形式包装,裸装运输的货物必须做好防潮防雨保护。如采用木质包装材料,应满足以下条件:
A. 受监管的材料:所有非加工的的木质包装材料,如托盘、板条箱、垫料、包装块等。
B. 可豁免的材料:经过加工的木质包装材料,如胶合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单板等。
C. 受监管的区域:所有国家。
D. 需求:所有木质包装材料应按下列方法处理,并在物品的正反两面显示经批准处理的标志。
——处理方法。根据ISPM第15号附件Ⅰ进行热处理(HT)或溴甲烷(MB)熏蒸
——ISPM15标志如下:
该标志应包含IPPC批准的有效符号、国家代码、出口国NPPO指定的生产商/处理设施的唯一编号、处理方法(HT, MB)。
只有HT被接受作为一种适当的处理针叶木包装材料来自松木线虫分布的国家。隶属国家及地区:日本、中国、中国**、美国、加拿大、墨西哥、葡萄牙、越南(松木)
E. 若乙方若未按照上述要求对木质包装材料进行熏蒸,由此给甲方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包装箱能使用叉车进行装卸。包装箱的尺寸适应标准集装箱运输的要求。
(8)乙方应将危险材料与非危险材料分开包装,并在危险材料包装表面标明“危险”字样。
(9)作为备件采购的产品应特别注意防锈处理,确保在仓库存放2年以上不发生质量变质。
(10)所有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必须随设备一起运抵交货地点,且需单独包装,不可和设备放入一个包装箱,包装箱外需标有包装编号并附备件、专用工具和易耗品装箱清单。
(11)使用集装箱进行包装的货物,需严格遵守韩国国家有关集装箱货物重量限制的交通规定,也就是说,20英尺集装箱的最大重量为17.5吨,40英尺集装箱的最大重量为20吨。
(12)光学设备、电气系统及附件:开关及有色金属制品表面不得用油处理,应用干净的布擦拭,以清除灰尘。吸收剂应该放在里面,产品用聚乙烯或其他类似的材料包装。
(13)槽体:内部应涂上防锈油;除非有特别的、单独的要求,否则不得处理其他部分。
(14)钢铁产品:钢制品的加工件应进行防锈油漆处理。
(15)其他设备、材料:防腐处理应尽可能应用于所有部件。
(16)管道、横梁应捆扎包装。管道的开口在包装前应密封。阀门应该用木制框架保护。
(17)螺栓、螺母及配件应与所属设备包装在一起。每件物品应附有标明功能、名称、数量的识别标签,并按大小、类型装入棉袋内。
(18)对于板条箱或托盘的木制滑道,下挡块尺寸为100X100或更大。
内包装的主要目的一般是起到缓冲、隔热、防水、防潮和保护产品的作用。
(1)机械保护:机械保护是指防水、防腐处理,目的是保护机器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冲击。开口应密封,主要部件应妥善包装。但是,设备本体不得包装。例如:钢结构产品。
(2)局部防水包装:产品的主要部位应使用气相防锈纸或其他类型的防水纸包装,并用防水胶带密封。之后用防水纸将产品完全覆盖,防止水分进入,但无需密封。例如:床身、压缩机和泵。
(3)完全防水包装:产品的主要部位应用气相防锈纸或其他类型的防水纸包裹,接缝处应用防水胶带或类似材料密封。电机应用屏蔽金属或同等类型的材料包裹,然后从内部去除空气后密封。此时应将吸湿性粉末放入电机内。在此之后,整个部分需要再次用防水纸包裹。例如:精密机械,测量仪器,工具,电机,滑轮和面板
(4)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的计算机、外围设备和测量仪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其他缓冲材料应使用。
(5)对可能发生摩擦的机器和部件应多处插入适当类型的镶件加以堵塞,防止表面生锈和损坏。
防腐要求(1)为防止生锈,乙方应在机械内部进行防腐处理。
(2)机械未涂漆部位应在彻底除油后涂防锈油漆。
(3)因表面振动不能有效涂防锈油的机械部件,应涂敷适当的防锈剂或用经挥发性防锈剂处理过的纸包裹。
(4)使用压缩空气时,始终使用干燥空气。
(5)机械清洗完毕后,不要徒手触摸,防止在机械上留下指纹。
(6)润滑油应完全从润滑器或液压系统中去除,并补充适当类型的防锈油。
(7)气相防锈粉包仅能在机油(润滑油)不能使用时使用。在这种情况下,通风口应关闭。
(8)橡胶制品用木箱包装,配防潮、防晒纸,并配缓冲材料。
(1)为了便于多次装卸,乙方应在至少需要在每个包装的顶部及相邻两侧喷制:起吊点、重心、向上、防雨、堆垒层数等国际通用的包装储运图标。标记需要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英文标明。如:对于重2吨及2吨以上者,标明重心位置,并标明起吊点;起吊点需要标明“THIS WAY UP”等;易碎品需要写明”DO NOT LIFT HERE”。易损坏品需要标有“HANDLE WITH CARE” or “FRAGILE”;备件需要在外包装上标明”SPARE PART”等等。
(2)乙方应按照如下唛头样式在每一包装箱所有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颜色标识为红色,字体为深棕色)以醒目英文印刷字体标明,具体要求如下:
① 商标一面的标准长度或直径约为300mm。但是,尺寸可能会根据包装的内容有所不同。
② 如果产品是用板条箱或类似容器包装的,应在所有侧面的右上方区域放置颜色标记。
③ 所有包装的四面均需有颜色标志,但为方便产品的即时识别,标志的大小可有所不同。
④ 卷筒类产品应在产品两侧及其他2处以上有颜色标识。
⑤ 较长的产品,****中心位置放置色标。
⑥ 包装颜色与色标相同的,应先在要色标的部位涂刷对比色,并在其上涂刷色标。
⑦ 包装太小,不宜彩色标示的,应加贴大小适当的彩色标示标识牌。
唛头样式:具体唛头样式以发货前甲方确认的形式为准。
——Contract Name:
——Contract Number:
——Port of destination:
——Commodity description:
——Item Number:
——Package Number: No. / Total
——Gross weight(KG):
——Net weight(KG):
——Dimensions(L*W*H,mm):
——Name of Shipper:CHINA ENFI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Country of Origin:
——Work Site:
注:乙方需严格按唛头样式填写,否则导致货物不能及时卸车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当发货人为第三方时,乙方务必要求第三方在“发货人”栏中写清乙方名称和第三方名称。3 大型物件运输(1)本项目的大型物件的限制:包装后的物件:设备的单重不超过45吨,设备高度不超过4.0米,设备宽度不超过5.0米。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2天内将甲方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载运工具名称、到货详细地址、启运日期和运输保险单复印件等信息通知甲方。
(2)乙方应提前30天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甲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乙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甲方。
(3)若包装件重量超过45吨或 高度尺寸达到或超过4.0米高、5.0米宽,乙方应提前3个月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甲方。
(4)对于有特殊储存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7天,将储存要求说明书邮寄给合同中约定的甲方联系人。
(5)因乙方延误通知甲方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除非特殊情况,乙方同意委托甲方执行现场开箱检验。
(2)开箱检验各甲方将就合同设备的外观、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清点验收,并签署检验记录,该检验记录为乙方交货凭据。检验记录每方各执一份,并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3)集装箱的开箱和返箱均不能被视为开箱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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