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经济区给排水设施升级改造总承包项目给排水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06-05 10:10:00 |
| 发布单位:**** |
| 公告 |
| 公告标题:**渔港经济区给排水设施升级改造总承包项目给排水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 公告内容: |
| **渔港经济区给排水设施升级改造总承包项目给排水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YGJPS-CP-2026-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渔港经济区给排水设施升级改造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给排水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门市**市广海镇。 建设规模:本****门市**市广海镇,围绕渔港经济区供水保障、污水收集处理、雨水排放开展系统性升级改造,建设内容涵盖给排水管网、泵站、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备安装等,全面提升区域给排水保障能力与水环境质量。(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渔港经济区全域给水主管网建设+ 全镇区老旧管网全面改造,覆盖主管建设、13 条路段/片区老旧管网改造、原水管、圩镇小管改造四大板块,包含管道铺设、阀门安装、管件安装、新旧管连接、二次搬运、安全文明施工全部劳务作业内容,具体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包件划分: 无 。 计划工期:暂定 6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招采网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中交招采网”(以下简称中交招采网,下同)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6 月 5 日10时 10 分至2026 年 6 月 10 日10时 10 分止(**时间、下同),通过中交招采网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中交招采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资料费收取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售标费用为500元,请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年2026 年 6 月 10 日10时 10 分前,通过电汇或网上转账方式将标书资料费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开票信息及联系方式上传中交招采网,如不是“中交四航局”管理及以上供应商,请不要汇款,本次标书费概不退回,汇款时请备注:xxx项目xxx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方案编号:)-投标单位全称”以便查询,未按要求备注的,导致费用无法核对的,视为未完成资料费缴纳,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并不退还。 公司名称:****工程局****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75915R 地址:**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公司**马甸支行 账户:01-10-000063-11 4.3.2 招投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招标单位根据招投标资料费缴费信息情况,开具资料费电子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6 月 17 日 10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投标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中交招采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9. 其他 9.1 中交招采网实行有偿服务,向中标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主体收取服务费(中交内部单位或海外属地采购或第三国采购中标单位不收取)。 9.2 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向中标单位推送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否则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 9.3 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未按时缴纳费用的,****集团“黑名单”。 9.4 收费标准如下: 按照包件中标金额分档计算,标准如下: 9.4.1 100万元(含)-200万元:100元/次; 9.4.2 200万元(含)-1000万元:500元/次; 9.4.3 1000万元(含)-3000万元:1000元/次; 9.4.4 3000万元(含)-1亿元:3000元/次; 9.4.5 1亿元(含)以上:5000 元/次。 详情见中交招采网登录后弹窗或相关信息。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人): ****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市**区沥滘路368 号 联 系人: 陈工 电 话: 139****6120 2026年06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