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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考古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珠崖岭城址保护范围内**市****村委会新潭村吴爱琴农宅重建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考函〔2026〕742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3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00:00:00 |
文物考函〔2026〕742号
《****文物局关于审核**市****村委会新潭村吴爱琴农宅报建设计方案的请示》(琼文物〔2026〕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珠崖岭城址保护范围内实施**市****村委会新潭村吴爱琴农宅原址重建项目。
二、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项目拟建区域开展必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考古发掘项目应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三、所报方案应根据考古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设计及选址,翻建民宅高度不应超过倒塌前原有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和总体高度,不得设置地下室。民宅外观应融入当地传统建筑的外观材料和色彩,以更好地与周边传统建筑相协调。
四、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五、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中如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
此复。
****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