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村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舒其乐宅附属建筑修复项目的复函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6〕728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2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6-06-03 00:00:00 |
文物保函〔2026〕728号
你局《关于审批**村古建筑群保护范围内舒其乐宅附属建筑改建项目的请示》(皖文物保〔2025〕13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
二、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现存空斗砖墙均应保留并进行必要修缮,调整并补充相关设计。加强对当地古建筑特征的研究,优化拟建建筑外立面形式,注意避免过度装饰,确保与**村历史风貌相协调。补充施工期间的监测、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该项目涉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人民政府批准。
四、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专此函复。
****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