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人民医院医联体基础设施(三角片区)扩建工程项目(一期)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医院医联体基础设施(三角片区)扩建工程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验收生产概况:1、医院性****医院****医院;2、拆除原有的门诊楼和急诊楼,**一栋7层门诊楼(****停车场,扩建后用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加31354.95平方米;3、新增日均门诊接待能力200人次;4、对应新增生产设备和对应的原辅材料量。5、检验科包含临检区、生免区、微生物室、PCR实验室及病理科。检验科产生废气的相关试剂仅在病理科通风橱内使用,目前病理科暂未投入使用(纳入二期建设及验收内容中),因此本次验收不涉及病理科废气产生。扩建后用地面积17534.5平方米、建筑面积49693.54平方米,扩建后主要从事医疗服务,日均门诊接诊能力为1200人次,住院床位180个。全院职工人数为350人,不设食宿;年工作365天,实行24小时轮班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三角医院产生的生活污水与医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出水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洪奇沥水道。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三角医院的****处理站废气、医疗废物暂存室臭气、消毒异味及机动车尾气。其中,机动车尾气经地下车库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气口作无组织排放,其余废气则通过加强通风实现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采取设备减振、墙体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处理(目前病理****殡仪馆处理;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处理站污泥交由**市****公司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1间医疗废物暂存间。
5.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落实了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6月1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电话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黎虹玫
电话:134****2819
邮箱:/
四、其他情况说明: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
链接::https://pan.**.com/s/1Nv6KxhnFJpz6huLxje5ORg
提取码: k77a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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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