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2026年度“**大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水稻配方肥采购)
3、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11日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因第一成交候选人江****公司,在参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1)提供的财务报告、社会保险的凭证均为虚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情形;(2)提交的《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登记表》、《投标信息汇总及文件密封情况表》中授权代表身份信息、联系手机与**市稻****公司提交的《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登记表》、《投标信息汇总及文件密封情况表》授权代表身份信息、联系手机完全相同,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相关规定,当事人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根据沙财采罚字(2026)第04号行政处罚决定,****一中标、成交人(江****公司)结果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三十二条,在其他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前提下,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地址:******县章庄铺镇荆东高速公路东岳庙出口处。中标(成交)金额:101.56169万元,最低评标价法:101.56169万元。
3.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列明事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方式:(1)线上提交《质疑函》,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受理时间以签收质疑函时间为准。
2.公告网址:****政府采购网、****政府网、**区电子交易系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长港路100号
联系方式:李琳 186****7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 **路130号
联系方式:199****1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健华
电话:199****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