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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 水**管理与保护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6年4月16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水利厅《关于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集团有限公司在其会议室对海滨街道沙北**村改造工程(三期)(温龙水保表〔2024〕9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在水土保持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6年6月4日,****农业农村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经核实,该工程自主验收资料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在公众熟知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告,我局同意备案。
现将相关资料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24日
联 系 人:王成春
联系电话:0577-****0051
通信地址:**市**区**西路565****农业农村局
附件:
1.海滨街道沙北**村改造工程(三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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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