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园区起步区东部,用地范围**经十路、西至东环快速路、北至**南路、南至纬四东路,用地面积为203.93公顷。
二、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2、《**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3、《城市、镇控****审批办法》
4、《**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5、《**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6、《****园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三、修改的原因及内容
(一)修改原因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做好“园区扩容增效”,全力拼经济、抓发展,优化园区功能布局,进一步加快****园区起步区建设发展,集中力量整合现有**,强化产业用地配套,尽快形成规模,为园区招商引资和产业发展留足空间。
(二)修改内容
1、将规划区**原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工业用地修改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1.31公顷;同时,将规划区中部横二**侧的公园绿地调整至东侧经十路边,用地面积由原先2.25公顷修改为1.13公顷。
2、****园区发展需要,在JDLJ-C04街区内,将部分工业用地修改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为2.59公顷。
3、结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自然**部2023修订稿)对修改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相应进行优化调整。
四、修改影响分析
(一)公共服务设施
根据人口容量影响分析,规划修改后,规划人口减少231人。本次规划修改,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总量不变,均可以满足片区使用需求,无负面影响。
(二)道路交通设施
本次规划修改对道路交通设施不做调整,原道路交通设施满足片区使用需求,无负面影响。
(三)市政公用设施
本次规划修改后,规划修改范围内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电信和燃气工程规划的预测量变化较小。因此,无需修改各项工程规划管线,对规划区内的市政工程管线无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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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