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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部令第44号),******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44号)、《关于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3〕358号)要求,********公司黄沙镇田兴砂岩(饰面用)采矿场**生态修复方案已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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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