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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对**市佳****公司等9户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公司网站(https://www.****.citic/)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公告资产清单
| 基准日:2026年5月20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本金 | 利息 | 担保人 | 担保物 |
| 1 | **市佳****公司 | ** | 8,500,000.00 | 5,587,121.64 | **市佳****公司、********公司、****广场****公司、吴宗品、吴香萍、孙学萍、张娟、王东财、孙洋 | 1.**市佳****公司名下工业土地使用权; 2.********公司名下质押物废钢 |
| 2 | ******公司 | ** | 20,260,000.00 | 4,632,523.27 | ******公司、******公司、高****公司、毛佰强、张霞、毛佰刚、王文娟、何大江 | 1.******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 2.何大江名下商业房地产 |
| 3-1 | ****集团有限公司 | ** | 55,950,000.00 | 16,019,998.93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高****公司、山****公司、王德彬、孙秀启、王致江、蔡殿刚、张志伟、陈红梅、王艳玲、许美娟、张俊、梁洁 | 1.****公司名下商业房地产; 2.****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 |
| 3-2 | ****集团有限公司 | ** | 27,000,000.00 | 13,186,177.44 | ****集团有限公司、山****公司、******公司、王德彬、陈红梅 | ****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 |
| 4 | 高****公司 | ** | 14,980,000.00 | 2,907,289.74 | ****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吕尧大、王晓丽 | - |
| 5 | ****集团****公司 | ** | 84,400,000.00 | 27,732,356.78 | ****集团****公司、**风瑞新****公司、****公司、**市****公司、刘永坤、刘鹏 | 1.刘鹏名下住宅; 2.****集团****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 |
| 6 | **市****公司(曾用名:****公司) | ** | 48,000,000.00 | 12,345,775.05 | **市****公司(曾用名:****公司)、****公司、高****公司、******公司、**市高农****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陈建海、单玉芝、陈光、单彦霞 | **市****公司(曾用名:****公司)名下工业房地产 |
| 7 | ****公司 | ** | 3,180,000.00 | 530,802.60 | ****公司、林兴旺、鲁相东 | ****公司名下仓储用途房地产 |
| 8 | 山****公司 | ** | 14,500,000.00 | 7,577,661.64 | **市****公司、**市****公司、蒋勇、王淑霞、鹿**、张洁、蒋萍 | - |
| 9 | 高****公司 | ** | 18,233,584.96 | 4,889,570.25 | ******公司、**市****公司、高****公司、傅深环、单玉砚、赵磊、宿希霞、李福臻、李建英、朱元芳、王桂云 | - |
| 合计 | 295,003,584.96 | 95,409,277.34 | - | - |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清单中的 担保人 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处置方式: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联系人:贾经理,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1-****9741,0531-****9771
联系地址:******区经三路89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31-****9702
0531-****3100(中华人民****监管局)
0531-****2983(****总局**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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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