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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05
| 项目名称 | 36吨甲醛尾气锅炉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贵****科技园****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0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永明 |
| 联系人 | 赵涛红 | 联系电话 | 181****9475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上一台36吨甲醛尾气锅炉用于项目二期甲醛尾气处理。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无环保措施: 甲醛尾气经锅炉燃烧处理后直接通过尾气锅炉房现有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锅炉排污水直接通过厂****园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震 | ||
| 承诺:**** 陈永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永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