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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二期:电子级硫酸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9.6万吨超纯电子化学品项目(二期:电子级硫酸生产线)
地点:****工业园长飞大道3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化学品厂房和净化车间,**2条电子级硫酸生产线,同步配套建设储罐区,废气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电子级硫酸4万吨/年的生产规模。
公示时间: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7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荣涛
联系电话:135****7340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