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场所除甲醛服务采购项目
二、更正内容:
(一)比选文件第六章1.项目概况中“需对改造区域开展专业室内空气治理,清除甲醛、苯系物、TVOC等有害污染物”更正为“需对改造区域开展阶段性的三次专业室内空气治理,清除甲醛、苯系物、TVOC等有害污染物”;2.治理标准及要求中“本次室内空气治理完成后,区域内空气质量必须符合:GB- 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密闭12小时验收,居住健康标准),苯(mg/m3)≤0.09,TVOC(mg/m3)≤0.50”更正为“比选申请人需分阶段进行三次全面室内空气治理,每次治理间隔不低于7天,三次室内空气治理完成后,区域内空气质量必须符合:GB 50325-202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密闭12小时验收,居住健康标准)”,“苯(mg/m3)≤0.03”,“TVOC(mg/m3)≤0.60”;3.其他要求中增加“2.比选申请人三次治理完成后,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合格的检测报告”;
(二)比选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四、人员配置“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更正为“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和在职于比选申请人处的证明材料。”
(三)比选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6年6月5日14时00分00秒”更正为:“2026年6月10日10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注:本项目更正内容以更正后的比选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一)比选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高新区万象北路388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8-****0771(工作日9:00时至12:00时,13:00时至17:00时)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乾****公司
地 址:**高新区吉庆三路333****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 系 人:罗力
联系电话:028-****8556、****2960转668(工作日9:00时至12:00时,13:00时至17:00时)
传 真:028-****1268(工作日9:00时至12:00时,13:00时至17:00时)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