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5日拟对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头沟尾矿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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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6月5日拟对****龙头沟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6-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龙头沟尾矿库**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龙头沟尾矿库**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厅环评处。

电话:0371-****9112

传真:0371-****9112

通讯地址:**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45004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龙头沟尾矿库**项目

**市朱阳镇董寨村龙头沟内

****

中赟****公司

龙头沟尾矿库拟采用干式堆存工艺,初期坝设计为碾压堆石坝,坝高24m,坝顶宽5m,堆积坝坝高74m,共堆筑15级,除15级子坝高4m,其余各级子坝高5m,总坝高98m,防洪系统设有2座挡水坝、2个分水隧洞和4个排水井,设计全库容为896.92×104m3,有效库容为807.23×104 m3,等别为三等库,可满足配套选矿厂19.9年排尾需要。项目总投资6858.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7.5万元,占总投资的16.9%。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土方开挖扬尘,建筑材料堆存、运输、装卸扬尘等。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100%围挡,各类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及拆迁作业100%湿法作业,出场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封闭运输,施工工地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100%达标)要求。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尾矿库扬尘及运输扬尘,尾矿采用分区、分段、分期排放方式,各堆积坝坡面及时覆土恢复植被,设置雾炮两台进行洒水降尘;配备洒水车,对运输道路洒水降尘;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装置,沿路设洒水喷头定期洒水。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尾矿库渗水,正常堆存状态下干排库渗水量很小,经初期坝下回水池收集后用于库区降尘洒水,不外排。汛期渗水收集后回至高位水池用于防尘洒水,多余部分从高位水池经管道排至选厂回用,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作场地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噪声,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回水泵设备噪声、推土机、运输车辆等噪声。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回水泵置于室内、禁止夜间施工、运输道路沿线加强绿化、加强路面平整维护、减速慢行等减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剥离表土,表土大部分回填,剩余约1.14万m3在表土临时堆场堆存,作为后期堆积坝绿化覆土。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仍为剥离表土,在表土临时堆场内堆存后全部用于库区覆土绿化。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朱阳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处理。

五、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措施:根据尾矿浸出鉴别试验,本项目尾矿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库区底部及边坡设2mm HDPE土工膜(两布一膜),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Ⅰ类场相关要求;建立完善的监测制度,设置5眼地下水监控井,及时准确掌握地下水状况。

六、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应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落实水保要求、减少水土流失,严控施工边界、减少植被破坏,规范堆存剥离表土。运营期应严格落实尾矿堆存的边坡比等设计要求;根据堆存进度,在堆积坝及边坡形成后半年内对坡面及坡脚平台进行植被恢复。服务期满后应按照尾矿库闭库要求,拆除场内设施;对尾矿库堆积坝坡面及顶面进行表土覆盖,覆土厚度不低于30cm,采用林、灌、草相结合方式恢复植被。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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