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怡乐镇人民政府公开出租闲置校舍 (原怡乐镇山茶树村小校点)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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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政府公开出租闲置校舍 (原怡乐镇山茶树村小校点) 项目编号: ****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6-05 12: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6-06-11 17:00:00

****政府公开出租闲置校舍(原怡乐镇山茶树村小校点)

项目编号:****

一、时间安排

公告及意向登记时间

2026年6月 5日12 :00 - 2026年 6月 11日17 :00

意向受让方确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6月 12 日 17:00

保证金缴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收到资格确认结果后至竞价开始前

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期:2026年6 月15日8 :00 - 10 :00

限时竞价期:10 分钟

备注:1、以上规则详见六、报名、资格审查及竞价。

2、以上时间均为2026年,文件内所有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

二、标的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不动产权总证编号

房屋

用途

拟租赁用途

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

建筑面积(㎡)

租金总额(元/年)

租期

竞 租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

1

怡乐镇山茶树村小校点

教学楼

生产用房

2层/1-2层

390

12000元/年

5年

3000

100元

教师休息室和食堂

1层/1层

107

厕所

1层/1层

33

1. 现场踏勘要求:不组织集中踏勘,公告期工作日时间内9:00-12:00,14:00-17:00,持单位介绍信踏勘。

2. 交易服务费:本次交易不收取服务费。

三、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政府

注册地(住所)

****社区长江路49号

法定代表人

魏铭一

注册资本

(万元)

/

经济类型

其他

企业类型

机关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115********7175326

经营规模

/

四、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简介

怡乐镇天堂村山茶树村小,座落于怡乐镇天堂村山茶树组,建于2011年,建筑面积530平方米,占地面积1824平方米。招租方向主要用于农产品初加工、再生**回收利用等符合乡村**发展方向的项目,租金按年度支付,在取得出租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租,不得抵押。

1.本次标的物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及安全要求,严禁用于污染环境、高能耗、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本次租赁时间为5年(含装修时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一年一付,租期内先交租金后用房,提前十五日支付下一年租金,金额为竞得价。

3.以上租赁房屋为现状条件下出租,有意竞租者在充分了解标的后决定是否报名。

4.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订相关交易合同后江****服务中心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5.怡乐镇山茶树村小校点资产的实际管****人民政府进行管理。

6.特别提醒:竞得****人民政府签订租赁合同,如放弃租赁资格的,则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是否存在抵押、担保、租赁

是否设置保留价

是否有优先权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单位名称

****

五、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竞价

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

一、本项目□需使用数字证书注册账号后报名/本项目可直接注册账号报名,数字证书办理操作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信息网-数字证书在线办理”https://ggzy.****.cn/newweb/static/Ca.html

二、注册账号:(咨询电话:0831-****828)

(一)后续保证金缴纳,必须****银行账户。

(二)详细操作流程见“**市公共**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https://ggzy.****.cn/Index.html#/transactionListDetail?guid=5d860fb4-33e3-4985-a11a-7c1f825f58e8 leiXing=12 ziLeiXing=1208)

三、意向登记(含提交报名材料):(咨询电话:0831-****922)

(一)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按照转让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书(见附件);

(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捺印);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捺印);

(4)其他按照转让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三)意向受让方为联合体的,还应提交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中应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

(四)优先承租/购买权人上传身份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并行使权利。

优先购买权: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出租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即在本项目中优先承租/购买权人在同等资质条件、同等出价的基础上可以优先受让。

四、意向受让方确认:

(一)资料审核,交易中心将在规定的意向受让方确认时间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与规范性审核,并将登记及确认情况告知转让方,转让方确认后,交易中心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前通过书面形式将确认结果告知意向受让方。

(二)保证金缴纳,收到确认结果的意向竞买人,须****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将保证金转账至系统生成的虚拟收款账号。缴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出具回执。未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

五、参与竞价:

(一)本项目按价高者得的原则,采取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 □其他(),竞买人需在**市国有资产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报价。

(二)网络竞价说明

1、自由竞价期:本项目采用增价方式报价,合格意向受让方需在自由竞价期内,按竞价阶梯及其整数倍出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即时公布。请关注最新报价并认真确认自己的出价,一经出价不得撤回。

2、限时竞价期:在自由竞价结束时,有两个及以上有效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如限时竞价周期为10分钟每轮,则在10分钟内如有新的有效报价,从公布价格开始系统重新进入10分钟倒计时,直至竞价结束。

3、如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自由竞价期内未进行报价,则不能参与限时竞价。

如项目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交易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1个周期。

□信息自行终止。

七、受让程序(咨询电话:0831-****922)

(一)确定受让方。根据竞价结果及优先权行使情况产生。

(二)出具成交通知书,****中心出具成交通知书,交易中心、受让方、转让方各执一份。

(三)签订合同。交易中心在受让方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四)出具交易凭证。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交易双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五)结果公告。出具交易凭证后,交易中心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交易结果公告。

(六)出租方、承租方(意向受让人)按照约定移交标的。

八、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处置

1.****中心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且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交易价款后,由江****服务中心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交易中心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交易中心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5.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
6.****中心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
7.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中心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注: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九、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政府

联系人:游先生;联系电话:182****1323

地 址:****社区

(二****交易中心

联系人: 袁女士 ; 联系电话:0831-****922

地 址:**县**镇南屏大道7****中心8楼

(三)网络****公司****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0-****3119

(四)监管机构:****财政局

联系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2016

地 址: **县**镇竹****财政局

十、交易须知

(一)江****服务中心****中心)接受转让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中心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中心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判断,进行现场实物查勘或通过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现状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办理及过户、转让标的接收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任何单位****中心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意向受让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受让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竞价的,均视为意向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三)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中心信息通知,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出现以下情况,交易中心将通知各意向受让方并视情况终止报价或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1.交易系统服务器机房网络、****中心网络出现故障;

2.服务器硬件或软件等出现系统故障、不可抗力恶意攻击;

3.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时间等设置错误;

4.****中心指定终端参与竞价活动时客户端出现故障;

5.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

6.接到申请人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止竞价通知。

重新报价的方式如下: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继续竞价的起始价为暂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原最高有效报价者享有继续竞价时起始价优先权;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江****服务中心


公告附件: ****政府公开出租闲置校舍(原怡乐镇山茶树村小校点)(1).doc
转让文件: ****政府公开出租闲置校舍(原怡乐镇山茶树村小校点)(1).doc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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