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峡能源无为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安徽-芜湖-无为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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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
****发改委2024-05-16
芜发改能源〔2024〕163号
2024-05-16
关于三峡能源**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关于三峡能源**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改委、****发改委:

报来《关于三峡能源**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的请示》(发改工字〔2024〕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核准三峡能源**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项目代码:****),本工程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

三、项目建设总规模:自三峡陡沟光伏项目110kV升压站**单回路架空线路接至220kV**变,线路总长14.8km。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302.7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电网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皖政办〔2006〕6号)等规定,输电线路工程只对输电线路塔基用地作一次性补偿,无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三峡能源**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三峡能源**市陡沟镇100MW渔光互补

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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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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