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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红水河营滩乡大荒地村至红台乡蒋家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包括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见附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红水河营滩乡大荒地村至红台乡蒋家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县营滩乡与红台乡
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泼洒抑尘,施工废水用过沉淀池后回用,施工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的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减缓,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收集箱收集,定期由施工单位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城镇垃圾收集点,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弃渣暂存后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无产噪设备、无固废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竣工日期:2025年10月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维海
联系电话:189****3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