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改造A4单向出口滑行道中线灯项目询比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机场改造A4单向出口滑行道中线灯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机场改造A4单向出口滑行道中线灯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类别:采购类
4.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5.设备现状:**机场跑道长度3200米,A4滑行道是单向出口滑行道。单向出口滑行道的中线灯分别由两个独立调光器控制,双回路间隔分布。监控系统运行模式为:航班运行期间由灯光站取得控制权限,负责根据塔台指令开关灯。
6.项目内容:为进一步降低跑道侵入风险,计划对A4单向出口滑行道中线灯实施改造,通过增加反向红色警示光效实现防误滑警示功能。
按照间距不超过15米的前提下,隔灯更换A4区域单向出口滑行道的7套滑行道中线灯具,另外采购2盏灯具作为备品备件。配套改造北灯光站对应回路的调光器2台,升级助航灯光监控系统1套。
安装改造A4、A5滑行道共4盏立式A型警戒灯,位置在对应的脱离跑道标志线两端,距离道面边线3米位置,串联接入滑行道中线灯回路。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表如下:
| 一、项目技术需求 |
|||||
|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
备注 |
| 1 |
嵌入式LED滑行道中线灯 |
9 |
套 |
嵌入式LED滑行道中线灯技术要求:1、应遵守的规范及标准1)《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通用技术要求》(AC-137-CA-2015-01-R1)2)《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检测规范》(AC-137-CA-2015-02-R1)3)《跑道和滑行道助航灯具技术要求》(AC-137-CA-2015-03-R1)4)《跑道和滑行道助航灯具检测规范》(AC-137-CA-2015-04-R1)2、LED光源,双向(绿-红,黄-红)发光;3、灯具功率≤15VA;4、灯具外径尺寸:203mm;兼容现有通用灯具底座;5、工作电流为2.8A~6.6A,灯具的绿/黄向灯光开启,红色警示灯光关闭,绿/黄光强分布要求满足AC-137-CA-2015-03-R1图A.10(直线段)或图A.12(弯道段)要求;6、工作电流为低电流时,灯具的绿/黄向灯光关闭,红色警示灯光开启。 | 其中2盏备品备件。 |
| 2 |
改造跑道警戒灯 |
4 |
套 |
跑道警戒灯改造升级兼容低电流工作模式,工作电流为低电流时,灯具持续开启。 | 含安装及改造升级的材料。 |
| 3 |
正弦波调光器改造 |
2 |
台 |
将原有的5光级调光器改为兼容低电流光级工作模式。 | 含安装及改造升级的材料。 |
| 4 |
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升级 |
1 |
套 |
升级现有助航灯光****工作站、LCC工作站、数据库软件等,适配新增功能。 | 含安装及改造升级的材料。 |
| 二、原厂商授权及相关要求: 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对专用设备主体结构、主要部件或者操作系统进行改造升级的,应当获得原制造商的认可等。 本项目中,正弦波调光器及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的原制造商为:******公司;跑道警戒灯的原制造商为:******公司。 投标方须提供改造升级产品(含设备和改造服务)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根据机场实际情况,投标方通过对原有的跑道警戒灯升级改造支持低电流技术;或者提供可替代符合本项目(支持低电流技术)要求并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的合格产品。 |
|||||
7.质量标准:《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通用技术要求》(AC-137-CA-2015-01-R1),《跑道和滑行道助航灯具技术要求》(AC-137-CA-2015-03-R1)。
8.施工地点:**福成机场。工期:自发出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
9.质量保证期:2年。
10.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及资金性质:贰拾叁万伍仟元整(CNY235000.00)(含税)。
11.费用结算方式:全部产品(含设备和改造服务)交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量保修期满且设备无质量问题的,30个日历日内付清(不计利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范围包含灯具或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等内容,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标书代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等其他内容。
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 年6月 5 日 12 时至2026 年 6 月 10 日 12 时(**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
2.1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com)进行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031、****031。提示:供应商只有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
3.费用:采购文件工本费人民币0元,缴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0元整
4.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时间)
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银行保函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至**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账户,按E交易采购系统保证金短信提醒信息交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集团****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账号:以随机发送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详情请登录https://gxygcg.****.com/)。标书代写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
2.本项目为公开询比,本项目为公开询比,以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表所列的内容进行报价(有疑问的地方可咨询),报价范围含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报价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
3.本项目采取不含税最低价中标的方式,在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中,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五、响应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 点: ****市**区福****中心变电站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4.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密封处加盖公章):
4.1.项目投标报价单(报价有效期不低于三个日历月,需注明增值税税率);
4.2.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灯具或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等内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方须提供改造升级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者提供可替代的合格产品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的通告资料。
4.4.提供报价单位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银行资信证明);
4.5.提供报价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4.6.提供报价单位“信用中国”报告;
4.7.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投标行为承诺函;
4.8.提供供应商直接控股(控股响应单位的股东)、管理关系信息表;
4.9相关业绩资料(如有);
4.10.所有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每页)。
5.废标条件:
5.1.未按要求提供项目投标报价单(报价有效期不低于三个日历月,需注明增值税税率);
5.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未包含灯具或电子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等内容)、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3.未按要求提供改造升级产品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者未提供可替代的合格产品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的通告资料。
5.4.未按要求提供报价单位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银行资信证明);
5.5.未按要求提供报价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6.未按要求提供报价单位“信用中国”报告;
5.7.未按要求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投标行为承诺函;
5.8.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直接控股(控股响应单位的股东)、管理关系信息表;
5.9.所有报价材料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每页)。
六、询比会
1.开始时间: 2026年 6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时间)
2.地 点: ****市**区**福成机场
七、网上查询地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com/。
八、对本次询比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区福成机场修缮动力部
联系人:赵海辉 电话:0779-****721
监督电话:0779-****615
****
2026年 6 月 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