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项目
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682 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迁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迁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概况:项目位于**省**市**区均安镇星槎村星华二路12号一楼,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粒、色母生产,年产改性塑料粒673吨、色母402.48吨。项目总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10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5元,占总投资的10%。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6年3月10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4月9日开始调试,2026年4月10日完成调试。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挤出废气、注塑废气通过收集后经“气旋喷淋塔+干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9m排气筒FQ-20614排放。
投料、混料、破碎粉尘以无组织排放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2.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设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相应类别要求。
3.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一般固体废物:包装材料集中存放,****公司回收处理;塑料次品、边角料和残留物经破碎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机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含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