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26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盐城-东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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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厅 发布日期 2026-06-03
标 题 **市2026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文 号 苏政地J〔2026〕7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市2026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J〔2026〕7号

****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的(东)地呈字[2026]第5号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你市2026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7.025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6.7291公顷(耕地5.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7.025公顷。具体为:
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开发区垛南村、新团村的6.7291公顷(耕地5.78公顷)的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同意你市的土地征收申请,****开发区垛南村、新团村的6.7291公顷(耕地5.78公顷)的集体农用地、0.2959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并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管。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者变更登记。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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