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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 我部对小额零星施工库名录单位遴选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额零星施工库名录单位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0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7.92% ; 第二名:****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7.95% ; 第三名:**五****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8.00% ; 第四名:******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8.12% ; 第五名:****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8.00% ;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无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7.92% ; ****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7.95% ; **五****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8.00% ; ******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8.12% ; ****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8.00%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公示期限 本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6月5日09:00起至2026年6月10日17:00止。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七、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联系电话:0551-****7536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1-****1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