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2024年利津油区产能调整工程(第一阶段)

审批
山东-东营-利津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731206W魏新辉
王高斌**省**市**区
**省**市****采油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油厂2024年**油区产能调整工程(第一阶段)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省**市**县 **省**市**县
经度:118.489320 纬度: 37.698710****环境局
2025-02-10
东环审〔2025〕5号****
2020-07-1612820.83
388.2****
913********731206W******公司
913********733454G******公司
913********733454G2026-01-16
2026-03-312026-06-04
http://slof.****.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部署87口井,其中油井86口,水井1口,全部为新钻井;87口油水井共分布于42座井场(其中**井场13座,依托老井场29座),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集油阀组、抽油机、注水井口装置等;项目采用注水、注汽及自然能量开发方式,**22座燃气加热炉;**单井集油管线34.05km、集油支干线3.402km、单井掺水管线23.978km、单井注水管线4.003km。****油田****油田水驱油藏配套工程,包括:拟**注水管线33.41km,**阀组1座(位于**县刁口境内),****处理站内气浮罐2座,**外输离心泵3台;渤深六接转站**提升泵2台;渤南9#注水站**提升泵2台,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及道路等工程。待项目投产后,最大产油量13.79×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52.67×104t/a(第1年)建设21口油井,钻井总进尺40577.6m,分布于13座井场(**1座井场,依托12座已建井场);**3台双空心杆地面循环加热炉;**Φ76×6mm单井集油管线1231m,Φ48×5mm单井掺水管线783m,Φ76×6mm单井掺水管线240m,另外配套建设供电、自控、通信等设施。项目目前年产油量3.39×104t,产液量20.46×104t
****油厂实际生产需要,以及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单井建设周期短,整体建设周期长”的特点,本项目采取分阶段验收的形式,由于地下油藏具有隐蔽性,实际根据含油储层位置、厚度、工程施工难度等调整了井位,第一阶段工程完成项目总井数的24%;第一阶段工程产油量能达到环评设计的24.58%;产液量能达到环评设计的38.85%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采用天然能量、注水、注汽的开发方式注水开发、注汽开发
****油厂实际生产需要,以及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单井建设周期短,整体建设周期长”的特点,本项目采取分阶段验收的形式,第一阶段工程只涉及注水开发、注汽开发的井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该项目钻井期应合理设计车辆运输方案、路线,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运营期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口安装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燃气加热炉气源为井口伴生气,加热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2801.7-2019)表2中厂界监控点标准要求,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厂界标准值。各项措施应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酸化废****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进入集输流程至依托的联合站,井下作业废液、侧钻废水拉运至依托的联合站,经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生活污水采用临时环保厕所,定期清运,不外排。闭井期,管线清理等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拉运****处理站,经站内采出液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施工废料均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落地油、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罐底泥、废变压器油、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合理布局钻井现场;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非连续作业需求以外应避免夜间施工。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期间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报告书中提出的相应标准要求。距离居民区较近的井场,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 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加热炉废气、清洗废气的监控工作,如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应立即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耕地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耕地及其他永久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项目建成后,项目新增SO2、NOx、颗粒物、VOCs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8吨/年、0.49吨/年、0.08吨/年、0.333吨/年以内。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申请排污许可证,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间物料运输、堆放均采取了遮盖措施,场地上弃渣料及时清理,定期洒水抑尘; 运营期本项目油气集输采用密闭工艺,项目第一阶段工程的油井井口均设置了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管线,根据验收检测结果可知,井场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2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井场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各监控点硫化氢均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0.06mg/m3)要求;**双空心杆地面循环加热炉为低氮燃烧设备,废气经12m/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各项措施符合《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8-2020)相关标准要求 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产生的废弃泥浆拉运至******公司处置,压滤出的钻井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压裂返排液、酸化废****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液依托陈南联合站、**首站及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设置的环保厕所,统一处理,未外排; 验收期间项目第一阶段工程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井下作业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液依托陈南联合站、**首站及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依托陈南联合站、**首站及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用注水开发,无外排;第一阶段工程目前未进行运营期侧钻施工,后期侧钻井施工产生的侧钻井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第一阶段工程目前未进行运营期酸化、压裂施工,后期若进行酸化、压裂,酸化废液、压裂返排****处理站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项目未到闭井期 按本项目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了相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对防渗设施巡检维护。建设单位定期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设单位已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了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并定期按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 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产生的废弃泥浆拉运至******公司处置,压滤出的固相制成土方材料用作场地硬化工程、井场基础;可回收利用的施工废料已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已拉运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验收调查期间清罐底泥、清管废渣、落地油、浮油、浮渣和污泥、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变压器油、废油桶暂等未产生,后期将委托****处置;废润滑油暂未产生,后期将委托******公司。本项目不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废弃泥浆全部由******公司集中处置,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产生的危废随产随清,委托****、******公司处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落实了《**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2025年5月1日)的要求 本项目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计划,避免了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且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安排在了昼间,夜间不施工(需连续作业的除外);压裂作业等高噪声施工安排在了昼间,夜间不施工;优化了钻井平台布局,柴油发电机、压裂车等高噪声源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避免了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距离敏感点近的井场使用了网电钻机;定期对施工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减少了运行振动噪声;整体设备安放稳固,与地面接触良好,使用了减振机座,采取了机房隔声、基础减振及消声措施;泥浆泵、振动筛采取了加衬弹性垫料的减振措施,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井场设置了隔声屏障;减少了夜间运输量,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定期对运输车辆维修、养护,减少鸣笛,合理安排了运输路线; 本项目抽油机采取了底座加固、旋转设备加注润滑油等措施,并定期维护,验收调查期间,尚未进行井下作业,作业时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需连续作业的除外),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对村庄较近的井场使用网电动力并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可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据验收监测可知,项目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47dB(A)~52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6dB(A)~49dB(A),项目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3类区标准限值 管线采取了内外防腐,敷设线路设置了标志桩;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区域(**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522-2024-082-M(见附件5),同时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了演练,钻井过程未发生井喷;建设单位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了埋地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了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营运期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加热炉废气抽测,第一阶段工程不涉及清洗废气,建****人民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在项目建成运行前完成了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项目第一阶段工程通过合理规划井位,全部依托老井场建设,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了占用生态敏感区域,项目部分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已及时修整,恢复原貌,被破坏的植被逐渐恢复,对生态影响较小 本项目第一阶段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25t/a,颗粒物0.0112t/a,二氧化硫0.0116t/a,氮氧化物0.1688t/a。2026年2月10日,****油厂对排污许可进行了变更,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9月21日,根据调查,本项目第一阶段工程的建设已纳入最新的排污许可的变更
根据现有生产流程施工作业废液选择了合适的处置站场,陈南联合站、**首站及****处理站稳定达标运行,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需求,且都是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退役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按照相关要求挖出或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及试运行期间及时公开了相关环境信息,目前未收到公众的沟通信息 调查可知建设单位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目前项目未到退役期。建设单位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并按规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建设单位严格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以适应今后的新标准和要求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硫化氢(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6306.01 772.19 0 0 0 27078.2 772.19 /
0.979 0.0116 0 0 0 0.991 0.012 /
12.52 0.1688 138.401 0 0 12.689 0.169 /
0.963 0.0112 0 0 0 0.974 0.011 /
99.858 0.0125 0 0 0 99.871 0.013 /
0.0009 0 0 0 0 0.001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套管气回收装置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2.0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0.06mg/m3) 套管气回收装置 井场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各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27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0mg/m3);井场正常营运期间厂界各监控点硫化氢均未检出,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0.06mg/m3)要求
2 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4-2018)(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 低氮燃烧设备 **双空心杆地面循环加热炉为低氮燃烧设备,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3类区标准 低噪声设备 项目井场的厂界昼间噪声范围为47dB(A)~52dB(A)、夜间噪声范围为46dB(A)~49dB(A),项目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3类区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开展土壤隐患排查,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按本项目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采取了相应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地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定期对防渗设施巡检维护。建设单位定期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设单位已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了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并定期按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处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施工废料均为一般固废,依法规范处置。落地油、浮油、浮渣、污泥、废沾油防渗材料、清罐底泥、废变压器油、清管废渣、废润滑油、废油桶、工艺生产过程中的废含油手套及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产生的废弃泥浆拉运至******公司处置,压滤出的固相制成土方材料用作场地硬化工程、井场基础;可回收利用的施工废料已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已拉运至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验收调查期间清罐底泥、清管废渣、落地油、浮油、浮渣和污泥、废防渗材料、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变压器油、废油桶暂等未产生,后期将委托****处置;废润滑油暂未产生,后期将委托******公司。本项目不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废弃泥浆全部由******公司集中处置,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产生的危废随产随清,委托****、******公司处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建立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落实了《**市危险废物管理条例》(2025年5月1日)的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耕地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耕地及其他永久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 项目第一阶段工程通过合理规划井位,全部依托老井场建设,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了占用生态敏感区域,项目部分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已及时修整,恢复原貌,被破坏的植被逐渐恢复,对生态影响较小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埋地石油天然气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营运期应做好加热炉废气、清洗废气的监控工作,如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应立即落实应急防控措施。****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你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管线采取了内外防腐,敷设线路设置了标志桩;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区域(**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522-2024-082-M(见附件5),同时配备了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了演练,钻井过程未发生井喷;建设单位根据《**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规范了埋地管道与居民区的距离,并在敏感区段设置了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营运期定期委托第三方进行加热炉废气抽测,第一阶段工程不涉及清洗废气,建****人民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在项目建成运行前完成了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施工期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施工期钻井废水、施工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酸化废****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运营期采出水随采出液进入集输流程至依托的联合站,井下作业废液、侧钻废水拉运至依托的联合站,经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推荐水质标准后回注地层,不外排钻井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产生的废弃泥浆拉运至******公司处置,压滤出的钻井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压裂返排液、酸化废****处理站预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液依托陈南联合站、**首站及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未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施工现场设置的环保厕所,统一处理,未外排; 验收期间项目第一阶段工程未进行井下作业,后期井下作业产生的井下作业废液依托陈南联合站、**首站及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采出水依托陈南联合站、**首站及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用注水开发,无外排;第一阶段工程目前未进行运营期侧钻施工,后期侧钻井施工产生的侧钻井废****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不外排;第一阶段工程目前未进行运营期酸化、压裂施工,后期若进行酸化、压裂,酸化废液、压裂返排****处理站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部分**井场占地涉及耕地及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尽可能避让生态敏感区域,减少占用耕地及其他永久占地面积。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占地进行土地复垦,恢复地貌项目第一阶段工程通过合理规划井位,全部依托老井场建设,减少了临时占地面积,减少了占用生态敏感区域,项目部分占地涉及基本农田,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进行了清理,凡受到施工车辆、机械破坏的地方都已及时修整,恢复原貌,被破坏的植被逐渐恢复,对生态影响较小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退役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进行封井;集油管线清管后,按照相关要求挖出或原地封堵。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管理要求。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建设及试运行期间及时公开了相关环境信息,目前未收到公众的沟通信息 调查可知建设单位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检修﹐废气治理设施、污水处理系统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目前项目未到退役期。建设单位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并按规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建设单位严格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以适应今后的新标准和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