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服装厂等2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6年5月20日,该两户债权总额为1977.05万元。该两户债权的债务人分布在**市**区。该两户债权的交易对象为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公司****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7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联系。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15-****750
电子邮件:****@hebamc.com
公司地址:**市**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11-****1217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hebamc.com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人成交确认前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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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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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种类 |
所在地 |
币种 |
标的金额(元) |
担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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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合计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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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服装厂 |
债权 |
** |
人民币 |
9,171,953.11 |
6,432,436.51 |
2,739,516.60 |
杨国旗、韩丽军以其名下位于**市**区富强路西(天祥园综合楼)房产、面积2183.38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杨国旗、韩丽军、杨义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2 |
****公司 |
债权 |
** |
人民币 |
10,598,551.55 |
6,848,484.45 |
3,750,067.10 |
1.杨旭、邢艳军名下位于**市**区**街北建设路西 (**住宅)1幢101 室[房产证号:保房权证清字第****952号]、**市**区**街北(金盾家园)3-202室[房产证号: 保房权证清字第****496号]、**市**区建设路西**街北1幢[房产证号: 保房权证清字第 ****949 号]房产提供的最高额抵押担保; 2.杨义奇、杨素银名下位于**市**区富强路西 (天祥园) 1幢6-102室、1幢6-202室[房产证号: 保房权证清字第 009147号]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杨国旗、韩丽军名下位于**市**区富强路西(天祥园综合楼) [房产证号:保房权证清字第009411号]、**市**区富强路西 (天祥园综合楼)[房产证号: 保房权证清字第009412 号]、**市**区**街光建胡同1-1[房产证号:保房权证清字第008937号]房产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4.韩丽军、杨章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 合计 |
19,770,504.66 |
13,280,920.96 |
6,489,58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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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债权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含利息、罚息、应加倍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因四舍五入产生的差额忽略不计。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担保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