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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环评编制单位及人员: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常态化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5〕367号)要求,结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和资料,经核查,**市辖区内5家环评编制单位和6位环评工程师(详见附件)存在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规定,拟对5家环评编制单位和6位环评工程师予以失信记分,具体问题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对上述处理如有异议,可以于2026年6月11日之前,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未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
谭琼 电话:0736-****303 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柳叶湖旅游度假****政务中心)
附件: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检查发现问题及拟处理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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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