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村银吸收合并数据迁移项目金融反诈查控系统配合改造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银行村银吸收合并数据迁移项目金融反诈查控系统配合改造
2.拟采购对象的说明
**、**、**、**、**、**6****银行金融反诈一体化平台数据回迁。
3.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相关说明
金融反诈查控系统作为数据迁入系统,具有较强的专有性和技术依赖性,原厂商掌握行内该业务模块的全部源代码、技术文档、数据结构设计等,且原厂****银行**村银吸收合并数据迁移项目金融反诈查控系统配合改造项目,因而相比其他供应商,其更熟悉迁出数据的质量与完整性,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数据问题导致的延误,保障项目高效推进。如果选择其他供应商无法保证迁移后的数据与现有业务模块有效集成和数据的完整性及一致性,会面临业务中断风险,会导致项目成本增加。为保证项目的安全性、一致性、连续性、及时性,并有效控制项目风险、节约项目成本,同时满足《**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要求: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单一采购方式进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市**区号文路225号8层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论证意见 |
| 孙新娟 | ****大学 | 副教授 | 见附件 |
| 康琰 | ****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 王振霄 | ****调查院 | 高级工程师 | 见附件 |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四、公示期限
2026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26年6月12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6月8日8时30分至2026年6月12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177****0885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东路21****广场B区1806室
项目负责人:张凯慧、杨帅鑫、张庆玉、王龙飞
联系电话:159****6137
邮箱:****@189.cn
2026年6月5日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