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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同意,****分行政区划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撤销花坪镇、犁市镇,设立新的犁市镇,以原花坪镇、犁市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犁市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为**区犁市镇人民北路1号。
二、行政区划变更后,原花坪镇村(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证件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根据群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自愿更换。
三、原花坪镇保留相应的公共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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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