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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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1次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6-06-05
监督部门 ****运输局 项目来源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2-****784
标段(包)名称 **市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县级路) 标段(包)编号 ****001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 项目名称:**市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 标段名称:**市2026年农村公路工程(县级路) 标段编号:****001 现对本项目做如下澄清与修改,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9.3)15.投标人须知正文补充第9.5条: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4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按照《****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公路建设领域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对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工作,推动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签约合同价的[□5% □8% □10% √3%,AA信用等级的承包人,支付担保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2%]。原则上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应与履约担保额度相同,见7.7.1项。支付方式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更改为: 15.招标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签约合同价的[□5% □8% □10% √3%,AA信用等级的承包人,支付担保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2%]。原则上工程款支付担保额度应与履约担保额度相同,见7.7.1项。支付方式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相关约定执行。 2、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承诺函(格式)。 3、其它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 侯思钰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135****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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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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