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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26年6月2日在**省公共**交易网发****人民政府国有土地租赁权(1块)第二次拍卖公告交易公告,委托人特别声明如下事项,声明如下:
****政府万宝村23-3号国有土地前期已经由前竞买人周坤(138****1251)完成土地整理,产生的相关费用已由前期竞买人周坤支出,竞拍公告中已经明确新的竞买人需自行与前竞买人协商解决上述已发生费用的事宜,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由此发生争议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新的竞买人一定要与前竞买人协商解决完相关整地支出费用事宜后,再审慎参与报名竞拍,避免因未协商好相关事宜报名竞买后,产生违反国有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行为,尤其是不能及时耕种等因素产生的弃耕、撂荒风险等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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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