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中堂燃气热电联产二期项目背压机组增容改造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名单见附表)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根据《****中堂燃气热电联产二期项目背压机组增容改造工程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东环办函〔2018〕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电厂》(HJ/T255-2006),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中堂燃气热电联产二期项目背压机组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堂镇庙水路11号中堂燃气热电联产二期项目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北纬23°6'52.901",东经113°40'7.404"。具体改扩建内容如下:
(1)拆除原有二期工程尿素站后**厂房,新增一台33MW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辅机,利用既有背压机组的部分排汽进行改造发电;
(2)将SCR脱硝装置使用的还原剂由尿素换成氨水,并通过优化氨氮摩尔比、控制烟气温度、加强催化剂管理与维护、优化烟气流场等技术手段削减NOx的排放量。
建设单位于2019年9月委托****编制了《**中堂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0月12****环境局审批意见,批复编号:东环建〔2019〕20606号。
建设单位于2021年4月委托******公司编制了《**中堂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扩建)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6月21****环境局审批意见,批复编号:东环建〔2021〕2898号。
建设单位于2022年3月4日申领了国家排污证,证书编号:****1900MA535L169J001X。
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5日组织召开**中堂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完成了《**中堂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5年7月委托**市德誉****公司编制了《****中堂燃气热电联产二期项目背压机组增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7月24****环境局审批意见,批复编号:东环建〔2025〕2073 号。
****中堂燃气热电联产二期项目背压机组增容改造工程项目于2026年2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8月27日。
验收范围:由于现阶段外部热力用户实际用热负荷偏低,结合企业整体生产运营调度统筹安排,部分设备暂不具备常态化开机条件,本次仅验收抽凝机组的SCR脱硝装置及其配套的氨水储罐,不含背压机组的SCR脱硝装置及其改扩建新增的33WM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治理设施均已建成,且试运行正常,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公司准备对现有生产线开展(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从立项至今没有收到过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项目环评批复(东环建〔2025〕2073 号)落实情况见表1。
表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
| 1 |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落实施工场地边界围挡、易扬尘物料遮盖、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 2 | 不允许新增生产性废水排放。 | 已落实。 项目不新增生产性废水排放。 |
| 3 |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轮机机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2 中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满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中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 30mg/m3以下的要求。氨气储罐区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已落实。 本次为一期验收,项目DA001排放口废气可以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 2 中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满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中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 30mg/m3以下的要求。氨气储罐区产生的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 4 |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3 类限值。 | 已落实。 项目经过消声降噪措施,使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5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已落实。 固体废物收集至危废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污泥和一般固废均交由有资质处理单位处置。 |
| 6 |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已落实。 项目已签署发布了《**市粤****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5修订版)》,****环境局备案登记 |
| 7 | 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 已落实。 DA001排放口设置了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可实现烟气流量、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因子的在线监测 |
| 8 | 项目建成后, 全厂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664.3215 吨/年以内。 | 已落实。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的监测结果计算可知,项目DA001排放口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46.7564t/a。 |
本项目的实际建设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工程不存在重大变动。
本次改扩建主要涉及锅炉补充用水和冷却塔用水。
1、锅炉补充用水
本次改扩建将背压机部分余热蒸汽(155t/h)由供热给用汽企业变更为用于一台33MW汽轮发电机组(纯凝机组)发电,供热给用汽企业时的损耗率约为42.5%,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发电的蒸汽损耗比例为1%,改扩建后余热锅炉补充用水量将减少64.3t/h,不会新增反渗透浓水产生量。
2、冷却塔用水
本次改扩建项目的汽轮发电机组依托现有循环冷却系统,冷却塔补充水量包括蒸发损失水量、风吹损失水量和排污损失水量。需新增冷却塔补充用水量118.2m3/h。
氨水储罐挥发的氨气:本次改扩建,项目新增设置2个20m3的氨水储罐。氨水收发作业**止储存时,会由于输送转运和气密性原因产生的微量泄露,因此,氨水储罐挥发的氨气主要体现为大小呼吸。
氨水储罐均采用立式储罐,储罐上安装安全阀以保护储罐氨气泄漏。储罐装有温度计、压力表、液位计、高液位报警仪和相应的变送器等,可将氨水储罐信号送到给水控制系统,当储罐内温度或压力高时会进行报警,避免发生氨气泄漏事故。氨水储存及供应系统设有降温及吸收逃逸氨用的喷淋水系统。当氨水储罐温度过高,或氨区发生泄漏时,喷淋水系统自动启动,降低储罐温度并吸收泄漏氨气,从而避免氨气事故泄漏。
同时,由于氨带有异味,以臭气浓度评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氨水储罐挥发的氨气、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 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余热锅炉烟气:本次技改将SCR脱硝装置使用的还原剂由尿素换成氨水,并通过优化氨氮摩尔比、控制烟气温度、加强催化剂管理与维护、优化烟气流场等技术手段,可以降低NOx排放浓度。
(三)噪声
为确保厂界噪声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项目拟采取如下措施,包括:
(1)源治理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产品。
(2)隔声减振本项目对发电机等设备基础上安装橡胶减振垫,减少由于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锅炉排汽吹管噪声属于临时性非经常性噪声,吹管管道上安装消声器或消声弯头、风机进气口加装消声器;功率较大的设备机体加隔声罩,并在其操作场所设立隔声操作间;采用较好的隔声建筑材料(如隔声棉)等,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在总平面布置时利用地形、厂房、声源方向性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综合治理的作用来降低噪声污染。
经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废气
根据检测报告(GDLHBG****17001)可知,DA001排放口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7mg/m3、<3mg/m3、28mg/m3,烟气黑度<1级(林格曼黑度),排气筒高度为70米;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 中以气体为燃料的锅炉或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满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中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氨和臭气浓度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
根据检测报告(GDLHBG****17001)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
3.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落实了收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落实了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于厂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暂存场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对项目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在运营中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定期对处理设施等进行维护,维持其稳定达标排放的状态。通过落实各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对周围环境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问题,认为本项目废气、噪声、固废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七、建议
(1)加强生产与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进一步加强对固体废物的收运、贮存管理,严格按相关标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管控,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完善危险废物暂存间标识标牌。
(3)严格落实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要求,加强与当地应急机构相衔接及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