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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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度****“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

****学院(部)、各位老师:

为加快推进区域特色鲜****大学建设,促进学院科研团队在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奖励以及“尖兵”、“领雁”、“揭榜挂帅”等重大研发攻关项目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区域重大战略需求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实施办法》****学院〔2023〕41 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6年度学院“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项目申请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对重大科技项目(成果)进行支持培育。重大科****学院认定的Ⅳ类及以上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办公室认可的社会科技奖励以及其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院特色,与自身所在的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方向一致,有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和良好的研究基础,初步具备申报重大科技项目(成果)的条件;

2. 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未曾获过 “科研攀高”培育项目资助,承诺在培****学院。

三、申报类别及资助经费

1.根据申报预期目标,本次申报分为Ⅳ类及以上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两类。****学院认定的Ⅳ类及以上科研项目视项目级别给予5-20万元/项的培育资助经费;预期目标为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视奖项级别及“****”的单位排名情况给予10-50万元/项的培育资助经费。培育经费立项拨付50%,结项后再拨付50%。

2.经费适用范围参照纵向项目管理。

四、项目管理

科研部负责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和考核,列入资助的科研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预期目标,列入资助的成果奖项目一般应在3 年内完成预期目标。实施期内未能培育成功的项目,学院将对其执行终止,培育经费未拨足的不再下拨,****学院收回。培育成功的项目即视为结项,足额拨付培育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继续使用,用于后续科研活动的实施。

五、申报材料要求与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项目申请人填写《****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

2.二级学院(部)汇总填写《****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6月18日前报送至科研部(行健楼314),电子稿同时打包发送至邮箱keyanbu@zzjc.****.cn或通过钉钉报送。

3.****学院(部)须对申报者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0575-****3166。

附件1:****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项目申请表;

附件2:****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学院〔2023〕41 号-****重大科技项目(成果)培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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