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甬政发〔2026〕29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申请**市轨道交通6****停车场开通初期运营的请示》(甬交〔2026〕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关于报送**市轨道交通6****停车场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意见的函》,**市轨道交通6****停车场已具备开通初期运营条件,原则同意开通初期运营。
二、接文后,你局要按照《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和《**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集团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运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轨道交通线网安全、优质、高效运营。
****
2026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