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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政发〔2026〕28号
****中心:
你单位《关于**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八字桥遗址、郭塘岙窑址保护范围内实施****至**高速铁路(**段)相关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甬枢纽〔2026〕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八字桥遗址、郭塘岙窑址保护范围内实施****至**高速铁路(**段)相关工程。
二、你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施工组织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配合落实专业机构全程监管,确保文物安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按程序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研究提出保护措施。项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场地清理和环境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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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